深圳印象之二:强卖鲜花的孩子
老安摄影器材2008-06-16 08:09
周日跟龙薇未约好去莲花山公园拍一些照片。
刚进公园大门,看到一个小孩缠着一对情侣出售鲜花。那对情侣看起来非常尴尬,左躲右闪的但就是走不了,--那孩子一直拦在前面。我马上拿起相机,拍了两张。在拍小孩子时,小孩撅着嘴说:拍什么拍,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我嘿嘿笑了笑,跟小孩说,对不起对不起。那对情侣在小孩跟我说话的空档中,连忙转身向另一个方向逃跑了。小孩一看人走了,赶紧追了上去,但没追上。又去缠下一个目标。一看我还在原地拿着相机对着他,不再纠缠了。以前听过有人组织这些小孩子变相乞讨强卖鲜花,但没见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幼童卖花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转身看了看,没有看到象是“花童老板”的人物。下次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