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王国”才有新闻监督护照
海明评说2009-04-15 13:11
护照是国与国之间的通行凭证。出国不易,有人因缺钱对迈出国门望而生畏,有人因护照难签而被拒之门外。一张小小的护照,是公民能否云游海外的象征。在自己的国门之内,除了厕所和浴室需要“性别护照”外,其他的公共场所,大约不需要哪个部门签发什么护照了吧?理论上不可以的事情,偏偏在现实生活就破了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了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今后,这些记者在该省法院系统采访时,将享有更大的便利。(《人民日报》4月14日)
护照是跨国界自由行动的通行证,只有国家才可以签发这种象征国家主权的证件。而云南高级法院,作为行政级别不低的司法机关,其法律知识竟然薄弱到连这个常识都不动的地步,悍然公开签发自己的“执照”,并且护照的数量被限制到十位数。这意味着,除了这14位荣幸领到新闻监督护照的记者是真正合法的国外游客型的记者以外,其他记者到云南法院系统采访,这里有权对没有“护照”的记者说不。说“不”是云南法院系统自主宣布的权利,新闻单位可以不爽,却也未必能奈之如何。
签发护照是主权国家的特权,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云南高级法院签发新闻监督护照的背后,等于变相宣布了一个非法的“独立王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出现了。这既是对国家主权的挑衅,也是在制造历史笑柄。新闻监督是宪法赋予媒体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新闻监督没有地域的限制,新闻记者有权代表公众到法律许可的所有行业、部门和单位采访。尽管法院方面声称没有获得“新闻监督护照”的记者照样可以到云南法院系统采访,但这些无“护照”记者采访的权利和自由度是否和那14位持有专门“护照”的记者可以平起平坐,云南高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没有明说。其实,稍微有点文化知识的人都该清楚,没有新闻监督护照的记者,很难和拥有护照者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云南法院王国里的“国民待遇”。
历史笑柄,是愚昧时代的产物。现在,我们以文明社会自居,为什么不能杜绝新的笑柄频频上演,这无疑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类笑话之所以层出不穷,和一些部门的封建思想作祟有关。封建的特点是条块的分割,不同的行业,就是一堵堵无形的墙,墙内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我做主,不许其他人插足。从权利的角度讲,这没有错。但是,权利和权力都要受到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利和权力,必然造成分裂。分裂是王国生成的先决条件。我们若要避免国家主权的削弱,对外独立的同时,对内也要监管,不允许有特权的部门。云南法院系统炮制的“新闻监督护照”,就是国家内部主权受到威胁的写照。所以,这已经超越了收买记者的界限,而是在悍然变相制造非法的“独立王国”。其危害之大,不可低估。一旦各省法院纷纷效仿,检察机关效仿,公安系统效仿,政府和党委部门效仿,国将不国,恐怕不是杞人忧天了。
网友说,“有的抓记者,有的拉记者,不过共同一个心思,别曝光我那点丑事,真是太费心机了。”我要补充的是,兄弟,您太低估“新闻监督护照”签发者的智商了。他们是在以封建模式制造“法院小王国”,而不只是死守自己的那点丑事!
新闻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90414/n263369018.shtml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4-14/XiKePingLun-Wei-WangGuo-CaiWeiXinWenJianDuHuZha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