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湖州钱夙伟2010-11-09 08:40

2010-11-09南方都市报
□钱夙伟
11月6日,东莞电台《政协议政厅》聚焦“如何妥善处理垃圾积极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概述东莞“垃圾围城”现状并宣传建设垃圾焚烧厂。面对市民对垃圾焚烧的质疑,厚街垃圾发电厂总经理蔡志樑说:“正因为厚街垃圾发电厂,厚街变成了公园。”(见昨日南都东莞读本08版)
有市民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为例,提出“东莞应该先搞分类,再进行焚烧”。对此,城管局的说法是,“先分类再焚烧当然是一个理想的做法,但是要做到它,又不耽误10000吨垃圾的出路,是一个矛盾。我们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仅不能让市民满意,更让市民担心,面对二噁英,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这岂不是要让市民承受“轻害”?
当然,这样的“轻害”按厚街垃圾发电厂总经理蔡志樑的“以身说法”,并不影响健康,“我们厚街垃圾发电厂十年来,300个工作人员在里面工作、生活,离烟囱只有50米,没有一例得癌症。”然而,谁又能保证,市民中身体抵抗力薄弱者,即使远离烟囱,却不能幸免于“轻害”?
据称不能实行分类,是因为“垃圾分类必须从居民的源头分类,但是现在东莞市民的素质做不到,培养市民分类意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而,如果告诉市民,分类与市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再辅之以相关的措施,培养市民分类意识的过程,又能漫长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