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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代言”宜早日下岗

乔志峰2007-11-14 19:19
“驴代言”宜早日下岗
北京一家驴肉店将一头身上打满广告的小毛驴拴在电线杆上,用以招揽顾客,还不时更换地方。毛驴无人照看,其身上贴着驴肉店的名字,地址以及电话。地上放着供其食用的玉米棒子,周边散落着粪便。不时有路人驻足观看。该驴肉店老板赵先生称,小毛驴的确是店里工作人员拴的,主要目的是用来招揽顾客,效果还不错。(《新京报 》)
大企业请明星名人做代言吸引眼球,小小驴肉店灵机一动,干脆弄头小毛驴当“形象代言人”,倒也“效果不错”。不过,尽管感到商家此举颇为有趣,可总觉得这个“驴代言”招摇过市有些不妥:
其一,影响环境。小毛驴吃、喝、拉、撒都在街上,周边散落着粪便,除了观之不雅,气味恐也令人掩鼻。都市街头不是驴的家,它的出现肯定要影响到周边的环境和市容市貌。
其二,不安全。毛驴拴在街边,既无人看管,又无安全防范措施,伤了人怎么办?特别是一些好奇的孩子更容易被毛驴伤到。且不说毛驴冲冠一怒“蹄之”,单是它老人家突如其来的洪亮鸣叫,就可能惊到猝不及防的胆小之人呢。
其三,有点不尊重“驴权”。让毛驴在路边经受风吹日晒,似乎不太人道。且毛驴所代言者乃驴肉店也,善良的人一看到它就想到吃的驴肉,难免生出“君子远庖厨”的恻隐之心,不忍再食其肉了。
因此,该“驴代言”还是应当早日下岗比较好。另外,还有两个建议:商家在进行促销宣传的时候,不能只考虑吸引眼球,除了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商家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对类似“驴代言”这样的另类行为应及时进行监管。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7-11-03/012414223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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