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督导如何攻坚克难
阚兆成2016-05-30 14:37
近两年以来,国家和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督导条例,对督导机构设置、督导人员配置、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等方面都作了规定,督导工作步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要求都不能一步到位。笔者想结合自身经历和认识,谈谈督导工作如何直面现实,迎难而上。
督学挂牌并非一挂就灵。国家督导条例出台之后,各地纷纷探索开展了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很多地方督学挂牌学校覆盖率达100%,每所学校的显著位置都能看到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牌子上面清晰地列着督学的姓名、手机号码、责任区学校名称、主要职责等信息。督学的工作涉及到学校的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但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大多数地区是形式大于内容,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不要把督导当成灵丹妙药。有报道这样写道,“现在我们强调要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小学每周有4节体育课,像这样的一些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也是督学的监督范围”。这段话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仔细一琢磨就会发现,城区大规模小学100多个班,不足200米跑道的操场,每周每班4节体育课,到底怎么排?怎么上?这是单靠监督就能解决的问题吗?有些政策规定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而要接地气,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督导运行机制很重要。近年来,笔者所在地,山东泰安市在督导运行机制的建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探索了教育督导评估项目责任制,将督导评估的指标内容逐项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目标责任,分工协作。二是探索了协商式督导评估机制,在制定指标体系、自评自查、实施评估、督导通报、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引入协商机制,充分调动县(市、区)和学校接受督导评估的积极性。三是探索了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完善社会参与监督评议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评议教育工作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等。
重点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有效运用。现在大家都非常重视评价结果,因此,我们利用媒体、网站等对外发布督导评估结果和督导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等三部门依据督导结果对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进行等级认定。督导结果作为市政府表彰奖励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唯一依据,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中涉及教育工作考核的唯一依据。把督导的过程作为促进发展的过程,把督导的结果作为奖惩、问责的主要依据,以督导促进政策规定落实、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督导要集中精力突破急难险重任务。督导相当于体检,主要是判断哪些指标不正常,提出改进的方案,督促落实到位。“督”是法律、法规不允许干的,是底线扫尾;“导”是方向引领,在先进理念、个性特色、创新发展方面向高处引领。不要把过多的职能硬塞到督导上,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可能什么事也解决不好。过去几年,我市在“两基攻坚”、“控辍保学”、“布局调整”、“工资兑现”、“师资配备”、“解决大班额”等重点工作上连年督导整改,对于老大难地区盯上、靠上,敢叫板、敢碰硬,不达目标不罢休,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赢得了社会信任。现在,有什么急难险重的任务都愿意交给督导去攻坚克难。就目前全国督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来讲,还不具备包揽很多繁杂任务的能力,把有限的力量放在突破急难险重问题上或许更能发挥督导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
(作者阚兆成,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59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