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心理咨询师解读婚姻障碍
太原心理咨询师成向东2017-09-01 16:11
有一个小伙子,32岁,经过两次离婚之后,就一直打光棍儿。他没有再次结婚,并不是对婚姻失去了信心,而决心将单身进行到底。知情的人说,他的身上有一系列缺点,尤其是酗酒。这使一些女子甚至热心的红娘“望而生畏”。如果说婚姻资源和婚姻效用是积极因素,而婚姻空间是中性因素的话,那么,在婚姻中至少还存在一种消极因素,这就是婚姻障碍(maritalbarrier)。
婚姻障碍,顾名思义,是指阻碍婚姻建立,或者对业已建立的婚姻起破坏作用的因素。从定义可以看出,婚姻障碍在婚姻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
1.在婚姻建立阶段,也就是择偶过程,起阻碍作用,阻止婚姻或亲密关系的建立。
2.在婚姻维续阶段,起破坏作用,促使婚姻关系或亲密关系破裂。一般认为,婚姻障碍可以从婚姻主体以及婚姻本身两方面来分析,前者主要表现为负资源,后者表现为负效用。
1.负资源与主观的负资源。正如一枚硬币有两面一样,一个人除了有婚姻资源作为吸引异性的积极品质外,也同时具有令异性感到不舒服,甚至反感的品质,这就是其负资源。如果我们假设一个人的个人品质=婚姻资源+负资源=1,那么负资源=1-婚姻资源。显然,如果在异性的眼里,如果一个人的负资源超过了他(或她)本身的婚姻资源,那么,这个人将不能够和对方建立婚姻关系。需要指出的是,这时候,负资源已经演变为主观的负资源。
从数值上讲,本节开头那个小伙子的主观的负资源,是其自身的负资源与某个女性对其负资源的反射系数的乘积。对于二元主体1和-1,如果婚姻1+(-1)成立,那么,必须使其各自负资源在对方那里的主观反映(主观的负资源)低于其各自的婚姻资源。由此,似乎可以获得一个推论:一个人能否被某个异性所接受,不在于其自身(婚姻资源如何),而在乎于对方(对其负资源的反映如何)。
因为他(或她)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改变或很少能改变自己的负资源,关键看对方的反射系数如何:反射系数大,说明对方对其负资源的容忍度低;反之,反射系数小,则说明对方对其负资源的容忍度高。进一步说,如果开头那个小伙子与那一位女子,能够容忍他的缺点(负资源),那么,他就可能和对方建立婚姻。
2.负效用与主观的负效用。婚姻障碍不单单是体现为婚姻主体一方或双方的负资源,也有婚姻自身带来的烦恼和困难。例如,一个女子结婚之后后悔了。她不但喜欢旅游的理想不能实现,而且事业上也受拖累。因为有家了,要照顾老公,还要养育孩子,有一大堆的家务事等着她;或者,这位女子的老公是个好人,但是两个人对很多事情的意见和看法往往相左,无法达成一致;又比如,夫妻二人各方面都很好,可惜丈夫没有性能力或者性能力较弱,无法满足妻子的生理要求。与婚姻效用相对,负效用是婚姻给主体带来的“不满”或使其不满因素的总和。负效用的要素是对应的二元主体的负资源要素当中的较大者。从数值总量上看,负效用>1-婚姻效用。从理论上讲,与婚姻效用相似,对于一宗婚姻1+(-1),应该只有一个负效用。但是,在主体1或-1的眼里,负效用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其中加入了他(或她)的主观认知与反映,即反射系数,从而形成了主观效用。对于某一婚姻主体,主观的负效用=负效用×
反射系数。
显然,要使婚姻1+(-1)成立,必须同时使二元主体1以及-1的主观负效用小于婚姻效用。负效用理论提示我们,在夫妻中间没有任何一方错误(负资源的一种集中体现)的情况下,离婚仍然可能发生。在美国,各个州的法庭都普遍接受了无过错离婚(”no-fault”
divorce)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