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人格不合导致婚姻悲剧
太原心理咨询师成向东2017-09-01 16:15
预防夫妻人格障碍的发生夫妻双方不伴随精神症状的人格适应缺陷,由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引起,表现出人格的不成熟或畸形变化。
夫妻人格障碍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处时感觉过敏,嫉妒心强,心理行为死板,对对方不信任,属偏执型人格障碍。(2)行为怪僻、偏执、孤独、隐退,对对方的关心毫无觉察,甚至厌烦,属分裂型人格障碍。(3)喜欢自吹自擂,爱虚荣,缺少真情,属戏剧化型人格障碍。(4)自我中心,自尊自大,期待配偶称赞,要求对方特别关心自己,属自恋型人格障碍。(5)情绪不稳,反复无常,属边缘型人格障碍。(6)自卑自贱,胆小退缩,预防机制多,属回避型人格障碍。(7)极度依赖对方,缺乏自信与自立,属依赖型人格障碍。(8)强烈的自制与自我约束,患得患失,墨守成规,怕犯错误,属强迫型人格障碍。⑼两面三刀,以守为攻,表面上唯唯诺诺,背地里不予合作,属被动攻击型人格障碍。⑽违法乱纪,不负责任,缺乏廉耻心与罪恶感,属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减少婚后心理矛盾的发生婚前,恋爱双方为了深入了解对方,会各自让步,因此能较快达到价值志趣的一致。婚后,生活的变化和夫妻心理的变化,则会打破原有的和谐,出现新的不平衡,导致心理矛盾的出现。表现为:(1)对婚姻的构想与婚后现实的矛盾。(2)对爱人的认识与其婚后表现的矛盾。(3)婚前对对方的期望与婚后生活要求的矛盾。(4)角色期望与角色行为的矛盾。(5)角色期望与角色认识的矛盾。(6)需要与对方给予满足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7)夫妻对家庭的期望与家庭实际状况的矛盾。(8)夫妻在利益方面的矛盾。⑼夫妻在价值观、生活态度方面的矛盾。⑽夫妻在兴趣爱好方面的矛盾。⑾夫妻在性格气质方面的矛盾。⑿夫妻在生活方式及习惯方面的矛盾。⒀生活收支、家庭问题、教育子女、工作问题等方面也可能产生矛盾。
增强夫妻亲和力减少离婚亲和力是夫妻在共同生活中赖以维系婚姻关系的意向和动力。它是由内力、外力和调适力构成的。内力指对对方的理想、情趣、气质、性格等内在美和对方的容貌、谈吐、仪表、风度等外在美有一种倾慕的内发意向;外力指由于社会或特殊功利目的形成的维系家庭的外加意向;调适力指夫妻在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社交生活与性生活上的适应能力。亲和力大幅度降低,便反映婚姻危险因素增长,如果降到最小程度,便会产生离婚心理。发掘人格上的相似性,强调人格缺陷的互补技术,是增强夫妻亲和力和减少离婚的有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