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觉得我们两个的姓太一般了,想让孩子有一个好听的姓氏。”新生宝宝的父母解释说。看来,现在的90后,想法真的很特别呢。
小两口的愿望能够实现吗?
我国公民行使姓名权,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除了父母的姓,另外起一个姓氏,行不行呢?也不是不可以,但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条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作出立法解释,就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第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第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第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此外,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如果就是想当然,是不能随便让孩子姓第三方的姓氏的。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传统习俗的延续。
那么什么属于正当的理由呢?
十几年前,中国还出现了集体改姓的趣闻。2008年,荥阳一村里的苟姓村民找出了族谱,证明了苟姓祖上为“敬”,五代十国时期,后晋一“敬”姓大臣因为要避皇帝石敬瑭的名讳,忍痛减“文”改姓为“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