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回家,10岁的儿子拿着《西游记》,问:“妈妈,西游记里,生孩子为什么要把小宝宝的脚趾头咬下来呢?”
拿过来书,翻开那一段,是这么写的:“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倘或皇天见怜,有人救得,收养此子,他日还得相逢……”但恐难以识认,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一纸,将父母姓名、跟脚原由,备细开载。又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指,用口咬下,以为记验;取贴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门。
在南方很多地区,有种习俗,当男孩子诞生后,害怕养不活,妈妈要将小宝宝的右脚趾一个咬下。咬下的脚趾头呢,也不能随便处置,母亲会将脚趾头用大饼裹住,并夹上黄酱、大葱吞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中国人有一种普遍的心理,婴儿太娇贵了难养活,而卑贱的倒容易生长,被咬下一个脚趾头的婴儿,因为身体变得残缺,当然就由高贵变得卑贱了,阎王爷不收残缺不全的人,没有脚趾头,就是残缺不全的。这样的话,小孩容易养活,以后不会轻易受到病灾的侵害了。
此外,婴儿十个脚趾头失一而留九,喻示着小孩子的寿命可以“长久”。而用大酱和葱裹着吞食脚趾头,也是代表“将聪”的含义,蕴含了父母对于孩子长大后聪明伶俐的良苦用心。在过去,农村里有一些老人,脚趾头都缺了一部分。
记得有一次,我们产房,有一位产妇生孩子,新生儿的妈妈抱着小宝宝,出人意料的,在小孩的右脚趾上咬了一口,留下了一个牙印,也是象征性的咬一下表示这个意思。
说到视新生儿卑贱,主要还是古代医疗条件落后,婴儿的出生死亡率低,过多的夭折孩子,让父母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所谓希望越大,伤心越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在上海,还有种习俗,新生儿出生后要先“趴狗窝”。当新生儿生下来之后,接生婆就要给新生婴儿穿上旧衣服,用襁褓裹住,不是立即把宝宝安置在产妇身旁,而是将孩子放进早已准备好的狗窝里躺一些时间。在婴儿的啼哭和亲友的欢笑声中,完成出生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