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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女性产假可休至娃满一周岁政策,全国会推广效仿吗?

2020-03-29 18:44阅读:
日前,河北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石家庄市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着力构建家庭照护、社区统筹、托幼一体、社会兴办、单位自建等“五位一体”照护服务模式,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石家庄市倡导以家庭为主的育儿模式。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这一消息传来,引起了产房里很多产妇的热论,绝大多数都觉得这是一个好消息,都希望能够在全国施行。
最早,中国所有省市的产假是统一的,都是128天。到了2016年1月1日,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实施。各地区根据这一法律,开始修订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妇休产假的天数,也由各省市自己决定,从最低国家规定的128天,到西藏的一年,长短不等,给予产妇的照顾和感受当然也是不一样的。
今年初,上海市妇联建议夫妻共享半年产假,延长产假到182天,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各自休假天数,并强制父亲休假不少于30天。
而在西藏,已经实行了一年产假的制度。凡是西藏自治区户籍,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
此外,配偶享受三十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女方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客观的说,我国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生二胎的产妇,年龄越来越大,35岁以上的产妇占了2/3,相比起年轻的产妇,这些大龄产妇在怀孕和分娩期间健康风险增大,产后身体恢复的时间也在延长,增加产假的天数有利于母亲健康的恢复,此外,现在又大力提倡母乳喂养,多休几天产假可以让母亲更好的哺育下一代,每一个母亲以及背后的家庭也都欢迎。
当然,产假的延长,涉及
到背后的企业会增加用工成本,我想,是不是这部分费用由国家在企业的税收上进行减免。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有一位员工休产假,那么,国家减免这家企业相对应的员工的部分工资金额作为补偿,这么做,是对企业的一种鼓励,也符合国家如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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