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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决策需要婚姻征信的支持

2019-07-21 09:01阅读:
据传,国家将要出台《个人破产法》。其用处就在于,使无力还贷的人背负有限的责任,不用拿毕生甚至生命作为抵押。而个人破产,实际是个人信用破产,虽然债务解脱了,但即将面对信用的污点所带来的生活困境。例如限制消费、无法借贷、信用卡额度被银行扣押、无法获取稳定的工作,无法创业,丧失向上流动的机会,亲朋好友的疏远等等……,只能维持生命必须的营养和空间,应该比城市低保户还惨。
征信是每个人的无形资产,征信好的人容易获得资源和机会。也是人际交往必备的前提条件,谁也不愿意和征信有污点的人结伴而行。
目前,我国的征信主要由人民银行采集并且提供给公众,其中主要的信息是金融信息,也就是个人借贷和偿还的情况。实际是为大额商品消费的放贷服务的,其他方面并没有涉及,例如法律的和婚姻的个人信息。
单位招聘,有时会要求应聘者去驻地派出所开未犯罪证明,实际就起了一个法律征信的作用,把有犯罪前科的人挡在工作大门之外。只不过这种做法会剥夺很多人从新做人的机会,也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并不提倡。
对于即将走入婚姻的人来说,甜蜜的感觉无法掩盖婚姻冒险的本质。
为什么说的这么耸人听闻呢?
原因就在于无法了解结婚对象的婚姻征信。
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是不流动的,在一个社区和一个单位工作生活到老。所以,单位和社区对每个人都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要想了解一个人是不是一个合格的结婚对象,只需托人去打听打听即可。虽然没有征信制度,但大部分人都是安分守己的。
现代经济对人员流动不加限制,每个人的婚姻状况随着流动地的改变有可能发生改变。隐婚重婚是常见的现象,且每个省的民政信息都是相对封闭的,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查询的平台,这就为婚骗和在婚姻中牟利的失信的人提供了便利。
由于婚姻需要提供很多的经济资源,一方失信就可能导致另一方受到终身的伤害。所以这就为婚姻决策竖起了无法逾越的障碍,看看最近的泰国杀妻案,被害人总是无法掌握对方的司法征信和婚姻征信。
经常有媒体报道,某个成功人士因为二十年前的杀人案伏法,使得家庭即刻解体。而这个人的成功实际是社会征信制度的缺失给他带来了改头换面的机会。
熟知并非真知!陌生人的社会,你可能无法永远搞清楚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在婚姻征信缺失的情况下,理智即是保守。
人员流动是为经济增长服务的
,婚姻是为人员流动的生活状态服务的。
建立婚姻征信并不难,只需要把现有的信息联网和公开即可。但问题是,如果每个人的婚姻征信可查,那么很多人将被排斥在婚姻之外,因为污点太多,最终不利于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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