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信托业的主要特点
1.企业化经营方向始终明确
我国现有的金融信托机构自成立起就与以往的银行不同:没有现存的传统业务可以依托,必须面对市场,开拓新业务,立足竞争。因此,业务上必须跳出以往的框框,另辟蹊径,积极开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业务种类。金融信托机构在经营上一般都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不承担政策性业务,基本上具备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自求平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正是上述经营业务上的特点,迫使金融信托机构率先在金融行业里较全面地实行了企业化经营。
2.政策限制严,监督管理松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信托业经历了“四起四落”。我国金融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之间的分工不明确,各自业务范围也没有科学地界定,形成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交叉。不少金融信托机构成为多功能综合性金融实体,号称“金融百货公司”。反映在业务上则表现为多元化,灵活性强,适应多种融资需要的特点。这样宏观经济迅速扩张时,信托业务的特点使信托业(机构)和业务量也得以迅猛发展。宏观经济紧缩时,信托业往往首当其冲受到清理整顿,信托机构被撤并、被降格,信托业务受到或暂停、或限制、或规范的政策要求。如不许发放新的信托贷款,不许开办经营工商业的实体等等。同时我国还没有对金融信托业实行有效监管的系统,也没形成对信托业务发展实施调控的机制。以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循环在新兴起的金融信托业中重现。管理偏松具体表现在:机构审批偏松,机构数量增长过快,超前于信托业务的发展;业务指导、监管偏松,人民银行履行金融行政管理的职责不够,日常疏于检查、引导和监督,服务也不够。政策法规出台,或缺少操作性细则,难以执行;或有法不依,宽严失度。
3.实力扩张快,业务发展猛
1979年10月中信公司成立,自此我国金融信托业发展迅猛。1982年全国银行和地方政府兴办的信托投资机构多达620家。1984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就达1 000余家。经过清理整顿到1990年8月信托投资公司保留了328家,绝大部分地、市级的信托投资公司成为省级信托投资公司的办事处,真正撤销的少。1992年清理整顿结束,在证券业务和房地产投资业务大发展的情势下,信托机构再次迅猛扩张。信托办事处已设到县一级;证券业务部和营业部更是
1.企业化经营方向始终明确
我国现有的金融信托机构自成立起就与以往的银行不同:没有现存的传统业务可以依托,必须面对市场,开拓新业务,立足竞争。因此,业务上必须跳出以往的框框,另辟蹊径,积极开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业务种类。金融信托机构在经营上一般都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不承担政策性业务,基本上具备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自求平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正是上述经营业务上的特点,迫使金融信托机构率先在金融行业里较全面地实行了企业化经营。
2.政策限制严,监督管理松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信托业经历了“四起四落”。我国金融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之间的分工不明确,各自业务范围也没有科学地界定,形成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交叉。不少金融信托机构成为多功能综合性金融实体,号称“金融百货公司”。反映在业务上则表现为多元化,灵活性强,适应多种融资需要的特点。这样宏观经济迅速扩张时,信托业务的特点使信托业(机构)和业务量也得以迅猛发展。宏观经济紧缩时,信托业往往首当其冲受到清理整顿,信托机构被撤并、被降格,信托业务受到或暂停、或限制、或规范的政策要求。如不许发放新的信托贷款,不许开办经营工商业的实体等等。同时我国还没有对金融信托业实行有效监管的系统,也没形成对信托业务发展实施调控的机制。以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循环在新兴起的金融信托业中重现。管理偏松具体表现在:机构审批偏松,机构数量增长过快,超前于信托业务的发展;业务指导、监管偏松,人民银行履行金融行政管理的职责不够,日常疏于检查、引导和监督,服务也不够。政策法规出台,或缺少操作性细则,难以执行;或有法不依,宽严失度。
3.实力扩张快,业务发展猛
1979年10月中信公司成立,自此我国金融信托业发展迅猛。1982年全国银行和地方政府兴办的信托投资机构多达620家。1984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就达1 000余家。经过清理整顿到1990年8月信托投资公司保留了328家,绝大部分地、市级的信托投资公司成为省级信托投资公司的办事处,真正撤销的少。1992年清理整顿结束,在证券业务和房地产投资业务大发展的情势下,信托机构再次迅猛扩张。信托办事处已设到县一级;证券业务部和营业部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