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艾:
我和男友是同时考进一家杂志社做编辑的,因为是老乡,我们走得很近.
在试用期结束后,我们的试爱情也结束,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但要命的是,单位有规定,同事之间不准许谈恋爱,否则得走一个人.我们本来说好展开地下活动,但还是被其他同事发现并打了小报告.人事部找我和男友分别谈话了,问我们中哪一个人走,请尽快决定.
老实说,我们都喜欢做编辑,虽然是为人做嫁衣,但还是有一定的成就感,并不想因为在同一个单位谈恋爱而放弃工作.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眼下最迫切的问题,挺过这一关.
小不点
你好:
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条文规定单位同事不许谈恋爱,但作为制定此不近人情的单位确有自己的考虑,他们认为同事谈恋爱会对工作造成影响,严重的还有一定的破坏性,因为内部信息会被无形扩散,恋爱者会多一份占有相关资源等等,所以很多企业更是立有这样的袖笼子政策.
或许有人说,既然法律不认同这样的规定,就是要在单位跟同事
你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