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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离婚母亲以死相逼为哪般?

2017-12-04 10:19阅读:
女子遭家暴离婚母亲以死相逼为哪般?


前段时间,有位女性向我诉说,自结婚之后遭丈夫家庭暴力,但多年来,一直以为孩子着想,忍气吞声。她问我可否给她出个主意,我当时只是告诉,一个人想自救,求人不如求已。他人只是给你出主意,但真正的选择,要生活的是你自己。如果你觉得这段婚姻并没有给你带来幸福,而且在其间,身体受到伤害。这样维持着还有什么意义。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合则聚,不合则散,勉强只会给双方带来痛苦。
当然,一般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勉强而过的,多数是一方经济不独立,依靠另一方,才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对于男女来说,靠人不如靠已,不管你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都是如此!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那么你就要委屈求全,得过且过,这样子时日一久,就没有了主动权!人生最悲哀的莫过于此!
近闻,当初这位女性选择与前夫离婚,自己独自一人带小孩过生活,虽则在生活艰苦一些,但没有了苦恼,也不再受丈夫家庭暴力,也算是一种解脱!
一段婚姻是否幸福,取决于两人是否有共同的话语,还有生活在一起是否。这是很关键的问题。近闻一则新闻:“来自珠海张女士与丈夫李先生相识十三年,先后孕育了一儿一女,本来有着幸福美好的家庭生活。但李先生自2015年开始先后五次对张女士实施殴打,有一次甚至不顾妻子有孕在身,殴打至其大出血流产。心灰意冷的张女士决定不再留恋夫妻二人十多年的感情,向香洲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没想到,张女士起诉离婚却遭自己的母亲以死相逼。第一次开庭时,张母带小外孙到法庭通过大声哭闹、用力捶击自己胸口并声称要自杀等方式阻挠张女士离婚。第二次开庭前,张母又多次打电话向主审法官哭诉,还几次带着两个外孙一起到法院找主审法官,认为夫妻打闹是小事,坚决要求不准判决张女士离婚,并反复强调:“我已经没有了三个儿子,不能再没有女儿。如果你让他们离婚,我就和老伴一起自杀。”
对于张母的做法,我只能是糊涂之极,行为是相当自私的。要知道女儿的幸福是掌握在她自己的手里,当她在家里受丈夫殴打家暴的时候,做为母亲是不是该为她考虑。可能在老人的眼里,认为,夫妻之间小打小闹是很正常的事,还不到离婚的地步,但很多事情
,往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越容忍,对方就越嚣张,像这样的事我在生活中是经常碰到的。张母以自杀相逼,显然过于偏激,要知道,做父母的希望自家的孩子生活幸福,当她感到这段婚姻没有幸福的时候,应当要给予支持!因为今后的生活是她自己去面对的。
可能在张母的潜意示中有这样的想法存在:“宁拆十座庙 不毁一桩婚”但对于婚姻来讲,幸福不幸福只有当事人知道,当劝说无用,无法走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候,那样已经表明是无缘了。于其勉难在一起生活的痛苦,不如分开大家各自寻找安乐的生活!
对于一个家庭如果出现家暴,在我个人认为基本上婚姻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矛盾需要双方去沟通,去共同解决,如果两人真的无法生活下去,也要平和的分手,而家暴则是无能的表现,不管是男女都是如此!现今有种男人,常常以家暴来展现自己的家中的地位,但在我看来恰恰是无能的表现,一个男人只敢在家中发威,而在外却像孙子一样,这样的男人岂能算男人呢?
其实,我在现实生活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家庭和睦,往往夫妻之间遇到问题都是商量解决。当一个家庭出现家暴的时候,往往就是埋葬婚姻的开始了,这样的家庭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离异。因为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当超过限度的时候,就会暴发出来,后果就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张母不要只为自己考虑,更应该站在女儿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种以死相逼的方式只会给女儿带来灾难而不是幸福!哀大莫过于心死,当一个对婚姻已经死心的时候,离婚便是最好的解脱!我这样说并不是支离婚,而是当一段婚姻出现家暴,无法再维持的时候,那就把自己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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