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在公共场合的禁止接吻的标志
接吻,本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如果不考虑周边的环境,这种原本很美好的事情就会变得很龌龊。
这话我曾经说过,现在还是这么说。我撰文批评一些中学生在大街上接吻,还有“同性恋”中学生也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的问题。有些人就说我:没事找事,你难道没有接吻过?更有人以人性解放为由,给我套上“限制人性”的帽子。实际上他们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分场合,中学生当中别说接吻,就是发生性行为的现象还少吗?有的人崇尚自由,崇尚人性解放,认为自由就是无所不能,可他们做的却是“自私为由”,完全以个人为中心,把人作为群居动物的根本属性给剥离掉,把人的社会属性给完全否定了。
在很多伊斯兰国家,男女禁止在公共场合接吻。在埃及、摩洛哥、突尼斯等国,没有结婚的情侣在当街热吻是一种“耻辱”,大学生就更不必说了,根本就没人当街热吻的权利。在我国,当街热吻也是受到道德制衡的。现在我们把这种道德制衡视为“传统”。
除了道德上的谴责,当街热吻在不少国家还是违法行为。据媒体报道:在印度新德里,当街接吻的代价越来越“贵”了。1935年,当地政府就规定对“非法使用公共场所”的人处以50卢比(约人民币8.5元),而现在的罚款已经高达500卢比(约人民币85元)。在印度尼西亚,世界上最大的穆斯林国家,在街上接吻超过5分钟的话就会被捕。这项措施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