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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年报中的会计差错须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2019-05-18 17:26阅读:
4月29日晚,康美药业2018年报才姗姗来迟。在发布2018年年报的同时,康美药业还公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下称《公告》),以修正2017年报中的部分数据错误。然而,康美药业的会计差错,可不是更正一下了事。
会计差错还是财务造假
根据《公告》,由于康美药业在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少计6.41亿元、存货少计195.46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1亿元;也造成其合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多计102.99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多计73.01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少计38.22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少计3.52亿元。同时,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而在经过更正后,康美药业2017年货币资金从341.51亿元骤降至42.07亿元,存货从157亿元暴增为352.46亿元。经过追溯调整,康美药业基本每股收益也从0.78元降至0.39元。因此,康美药业2017年报,不仅存在虚增货币资金的问题,也存在虚增利润的问题。
康美药业所出现的会计差错并非个案。如针对*ST康得2018年报,其新一届独董、高管明确表示“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而董事长、财务总监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态度。其核心根源在于122亿元的货币资金是否存在的问题。根据2018年年报,*ST康得账面的货币资金为153.16亿元,其中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再“打补丁”的现象,已成A股市场的一道刺眼的风景。在众多“打补丁”的事项中,会计差错更正又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总体而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涉及收入、成本、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费用等方面。但是,像康美药业这样涉及近300亿元资金的现象,却是非常罕见的。
实际上,对于康美药业是否有如此巨额的资金存放于银行中,个人以为上市公司应该是心知肚明的。毕竟,300亿元不是小数目,不是30万元、300万元。因此,康美药业所谓的会计差错,或许并非只是“会计差错”这么简单。
上市公司利用财务报告造假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案例,在A股市场较为常见。近几年来,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背后,其实都隐藏
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常常是,在通过财务造假达到目的后,上市公司又以会计差错为理由进行追溯调整
对于康美药业而言,到底是所谓的会计差错还是财务造假,只有监管部门通过立案调查后才能认定。目前,对于多家上市公司出现的会计差错是否属于财务造假行为,并没有通用的评判标准。显然,这也是市场监管的一大短板。
治乱须用重典
A股上市公司年报“打补丁”特别是频现的会计差错乱象,显然并不正常。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对于年报披露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市场监管并没有起到威慑作用,直接原因则为违规成本低。
信息披露是A股市场的“老大难”问题。之所以成为“老大难”,违规成本太低是主要原因。比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现行证券法的顶格处罚亦不过60万元,与因为违规所取得的利益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目前对于出现会计差错的上市公司,要么是相关上市公司发布更正公告了事,要么是监管部门对其作出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处分。比如因2016年报出现会计差错,弘高创意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处分,梅安森与风华高科则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此外,严重情形下,出现会计差错的上市公司还会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像康美药业与得溢融通就是如此。
但无论是公开谴责还是通报批评,客观上都是不痛不痒的处罚。既无法触及违规者的痛处,也不会在市场上产生警示效果。个人以为,对于年报中频现的会计差错甚至是“打补丁”的现象,须重典整治。
其一,设定会计差错处罚尺度的标准。对于年报“打补丁”的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调整幅度达到增减10%及以上的,应视为财务数据出现严重错误,应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实施顶格处罚,而不是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了事。根据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信息披露顶格处罚为1000万元。如果财务数据错误被罚1000万元,对上市公司将会形成震慑。
其二,财务数据更正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康美药业的更正公告发布后,其股价出现连续跌停的走势,投资者的损失非常惨重。但这不应该由投资者来埋单,上市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其三,会计差错与财务造假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某些上市公司的“会计差错”,本质上是属于财务造假。因此,对于出现重大会计差错的上市公司,应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可根据退市新规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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