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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不建了,但建议这事得说说

2020-11-17 12:18阅读:
重建圆明园这事,经国家文物局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大约拉倒了。然而这事我认为并未结束。
查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代表阎建国——即提出重建圆明园建议者,位列北京市55名代表之中。再查,该代表籍贯河北,身份除人大代表外,还是九三学社成员及常年法律顾问。同时,阎还是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几重身份里,我比较在意律所合伙人这项。虽然其代表身份大概率倚赖九三学社成员,但其日常身份、职业标记,显然是合伙人律师。
按人大代表议案提交事宜,重建圆明园于阎,显然缺乏专业及身份背景,亦不存在同背景下的广泛民意基础。所以,他只能以代表建议的形式提交该议题。此即第7024号建议。
代表建议较之议案,虽然存在更广泛的容纳度和更便捷的操作性,但也因此,警惕滥用代表权利和人大资源也就成为必须。比如我就认为,重建圆明园的建议,就属于网络水贴的性质。客观说,它是一次成功的网络水贴,但结果却是,既浪费了相当的官方资源,又浪费了大量的网络热情。于人大代表的身份,我认为是不符的。
过往的事实证明,即便在代表议案中,亦存在着与其代表身份不符的水贴行为。各种为博眼球效应而语出惊人的议案,虽常是媒体的宠儿,但对议案本身的严肃性,以及代表身份的伤害,则是终极的结果。多数情况下,我愿意将此视为个别代表对自己的包装行为和舆论公关行为,是利用代表权利,为自己牟取利益。
所以,即便重建圆明园的建议并无上述初衷,但其示范效应依然存在。它至少提出了两个问题:一,如何在广开言路的基础上,对代表议案及建议进行科学和严肃的规范?二,代表的行为,谁来实施监督,如何有效监督?
眼么前的,我认为,阎建国代表重建圆明园的建议,就为谨防利用代表权利获取个人利益,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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