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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变前的苏东国家为什么盛行告密?

2019-08-26 06:34阅读:

阅读或观看以1989年剧变前(下同)苏东国家为题材的小说、历史与电影,一个突出的印象是那里告密成风。阅读这些书籍(比如著名的《耳语者》),观看这些电影(《窃听风暴》《烈日灼人》等),对我们认识到底什么是告密,告密现象频发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具有深刻启示。

从苏东欧国家的情况看,告密是失去合法性的权力所培植和支持的、类似秘密警察统治的现象。告密现象一般都包含四大要素:告密者、被告密者、被告的密,以及告密活动的幕后操纵者。最后一方至关重要,它是告密行为的真正根源,即某种失去合法性或其合法性已经深陷危机的权力。

告密行为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必然是、也只能是一种偷偷摸摸的行为,而它所告之“密”其实倒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密。张三告李四在何时何地说了什么。但李四是公开说的,说的内容启示也不是什么“国家秘密”,而是大家都明白的(但不敢说的)道理、事实真相或观点。问题是:这个公开说出的道理、真相、观点,包括这种公开言说的行为,却是某种类型的权力所不容的,因为它的统治恰好就建立在对于这些真相、道理或观点的压制上,所以,该权力绝不能容忍之。

然而更为复杂的是:一方面,该权力既不能容忍该张三(或其他人)说出的真相或道理,不能容忍这种公开言说的行为,更不敢公开讨论它;但另一方面,它也不能公开审判张三,不能对他进行公开批判,因为这样做甚至违反了它自己制定的法律(它的法律在名义上也保护言论自由),而且它也没有在公开的讨论中获胜的信心。所以,该权力只能启用告密、秘密逮捕、秘密处理等见不得的人的手段私下予以解决,而不能把自己的解决方法、解决结果公开化。它甚至不能公开表扬、鼓励和支持它自己培植的告密者,它对告密者的嘉奖也是恰恰进行的(而不是在一个公开的大会或媒体上)

这样看来,告密现象表明了权力及其压制体系与法律——即使是它自己的法律——的脱节。在公开场合说出某种道理或真相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法律言说者无罪;但这个法律只是一个装饰,是不能当真的、说了不算的。由此造成了一种奇特现象:告密的学生不敢当面指出老师的错误,只
能采取私下告密的方法。

说到底,告密成风的原因,不在世道人心,而在权力体制。没有合法性的权力只能偷偷摸摸地存在,而不能运行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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