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中
在现实生活重中,我想这种情况很多很多。一个人因为意外原因导致死亡,如果这个人恰好在银行有一些存款,特别是因各种原因,大家都对这些存款不为人知的时候,这些存款去了哪儿无人知晓,永远也不会浮出睡眠。在汶川大地震中,死亡和失踪人数接近十万,对于这些遇难的人,我们深切哀悼。但我想问,他们存的钱谁能知道,又将如何处理?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是对在天之灵的安慰,也是法制社会的体现。
已无亲无故的遇难者钱走向何方?
在汶川大地震中,有不少遇难同胞都是全家身亡。这样一来,我们谁也不知道他们家里每个人是否有存款,存款有多少。我们于是有了这样的疑问,是否这个钱就归银行了?归银行了似乎没有公布过?还是上缴国库,那能否透明?否则这些存款被银行内部人员冒领谁能知道。
我没有查到对此事很明确的法律规定。查到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已经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手续的联合通知》,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描述也说得很显过时。其最后一条这么也是唯一对这样情况的描述:“存款人死亡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该规定把人群范围只归结为国有企事业、国家机关和集体单位两类,明显不适合现状。另外需要“公正部门”的证明这点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一是没有人发起这样的事情,银行是不会主动去做的。其次我们也没有看见公证部门主动做过这样的事情。
目前我的结论就是,现在这种状况下,这些受难者的钱永不见天日。
幸存亲人如何知道并提取遇难储户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