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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为选择读者和听众的主体资格

2024-01-02 13:08阅读:
作者作为选择读者和听众的主体资格
作者创作作品是为了反映和解决问题,其反映什么,解决什么问题应该根据作者创作点和能够解决的问题决定,而不是根据读者或者听众决定。
当然了,作者和听众走到一起最好,只不过这是一厢情愿,也是对某些情况而言不可能和,对某些情况只是对一部分读者和听众和作者走到一起的,并不是全部。
比如,作者创作点就是为了解决公众的一部分人的问题,那么并不需要得到其它部分的公众的认可,只要是不影响这些人的正当权益。
因而,作者应该有权利只让他想解决的问题的主人这一部分的公众成为其读者和听众。
比如,微博直播间,如果只有认可主讲人讲课内容的价值并且愿意支付门票费的人符合这一部分读者或者听众的要求,那么应该允许只让这部分公众买门票入场。这种情况下,其余的公众并不需要成为读者和听众,并且他们的加入有可能妨碍作者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应该禁止入场。
或者说,现在的微博的做法一定要不设置门票的做法,妨碍作者解决一些问题,并且通过无关人员的参与起到纵容需要解决问题的公众不认可应该认可的价值而走向歧途。
从另一个角度说,那是在限制特定内容的问题的解决,也有可能在制止创作更高级别的作品,而让作品单一化和趋于低级,因为只能走让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的水平,久而久之带来国民素质的每况愈下。
听从内心的呼唤,寻找心灵的归宿这一科学方法可以帮助愿意学好的好女孩和好男孩实现美好的爱情走进幸福婚姻。
但是绝大多数大龄剩男剩女并不属于愿意学好的好女孩和好男孩,他们是对这一方法很反感而不适用,而另一个角度讲这是因为他们的素质所限不配拥有美好的爱情所致。
愿意学好的好女孩和好男孩只有大龄剩男剩女的5%不到,某种角度讲大龄剩男剩女是不愿意学好所以被剩。那么,就因为绝大多数大龄剩男剩女因为不愿意学好不配拥有美好的爱情就应该不帮助愿意学好的好女孩和好男孩实现美好的
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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