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廉租房是混帐做法
在住房保障上面,中央的很多政策原本是好的,却惨遭部分地方政府“歪嘴念经”。比如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的“23号文”中,明确要求建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可后来在所谓“楼市黄金十年”中,住房保障被诸多城市抛之脑后,只留百姓在高房价的泥淖中苦苦挣扎。
眼下,又有地方政府在廉租房上面想歪点子了。近一个时期,贵州安顺、郑州、昆明、甘肃等地相续推出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安顺作为全国首个尝试出售廉租房的城市,已经卖旧70多套廉租房;更甚者是甘肃省,近日决定全省范围将共有产权引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鼓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住房。如果这一做法蔓延至全国,则无疑会产生重大影响。
顾名思义,廉租房就是用来租给穷人的公有住房,现在却被某些政府用于出售,岂非驴马不分。笔者认为,这一做法有点混帐。首先,此举违法。为了强化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国务院下发著名的“24号文”,随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廉租房用于租赁给城镇居住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地方政府没有任何权力可以违反国务院的法文,有关部门应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人为制造政策混乱。由于住宅涉及民生,所以几乎世界各国实行的都是多层次的住宅供应制度。目前我国城镇住宅供应体系主要由纯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者组成,外加限价商品房、动拆迁配套房、自建房、经济租赁房(未来)等辅助性住宅产品。同样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廉租房用于出租,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二者分工明确;而现在廉租房也能出售,地方政府纯属没事找事,与经济适用房定位冲突。
再次,有悖公理。保障穷人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每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也不能过分。什么意思?必须让每个国民吃饱饭,可政府不能让每个低保户的救济款多到可以天
在住房保障上面,中央的很多政策原本是好的,却惨遭部分地方政府“歪嘴念经”。比如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的“23号文”中,明确要求建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可后来在所谓“楼市黄金十年”中,住房保障被诸多城市抛之脑后,只留百姓在高房价的泥淖中苦苦挣扎。
眼下,又有地方政府在廉租房上面想歪点子了。近一个时期,贵州安顺、郑州、昆明、甘肃等地相续推出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安顺作为全国首个尝试出售廉租房的城市,已经卖旧70多套廉租房;更甚者是甘肃省,近日决定全省范围将共有产权引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鼓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住房。如果这一做法蔓延至全国,则无疑会产生重大影响。
顾名思义,廉租房就是用来租给穷人的公有住房,现在却被某些政府用于出售,岂非驴马不分。笔者认为,这一做法有点混帐。首先,此举违法。为了强化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国务院下发著名的“24号文”,随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廉租房用于租赁给城镇居住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地方政府没有任何权力可以违反国务院的法文,有关部门应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人为制造政策混乱。由于住宅涉及民生,所以几乎世界各国实行的都是多层次的住宅供应制度。目前我国城镇住宅供应体系主要由纯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者组成,外加限价商品房、动拆迁配套房、自建房、经济租赁房(未来)等辅助性住宅产品。同样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廉租房用于出租,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二者分工明确;而现在廉租房也能出售,地方政府纯属没事找事,与经济适用房定位冲突。
再次,有悖公理。保障穷人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每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也不能过分。什么意思?必须让每个国民吃饱饭,可政府不能让每个低保户的救济款多到可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