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大降房价纯属意淫
物业税再起波澜。据近日媒体报道,2010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拿出一个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但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如果说今年5月国务院的表态“2009年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给人们以很大憧憬的话,那么不改变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做法,又让人多少有些失望。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希望能多出些抑制房价的政策,尤其一直对物业税寄予厚望。
物业税这事,从2003年就开始吊民众的胃口,2007年房价高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于是包括首批的六省市,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几乎每次物业税有动静,媒体都会将其与房价相联系。
然而,奢望物业税大降房价,却并不现实。问题的关键是,物业税是否把土地出让金纳入囊中。如果能够规并土地出让金,当然会大大降低房价的构成成本,理论上,可减降三成左右房价。事实上,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已售房屋,和未来不交土地出让金的新建房屋,之间如何进行制度性新老划断,几乎无法进行实操。所以,开征物业税,必须经历一个以简到繁的过程,初级阶段暂不涉及土地出让金,是一种可行性较强的做法。
从理论上分析,同时征收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并非冰火不容。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价值的表现,而物业税只是财产税的一种。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欧美国家,开发商想要从地主手中获得一块开发用地,也须淘钱购买。而开发商将建好的房屋出售给业主后,业主需要每年向政府交物业税,这是持有物业的一种成本。土地所有者不可能因为未来政府将向房屋拥有者征物业税,就免费把土地赠给开发商。
我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目前有一种质疑,认为业主既然只拥有住宅70年的使用权,而非国外的永久所有权,为何还要征收物业税。这其实
物业税再起波澜。据近日媒体报道,2010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拿出一个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但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如果说今年5月国务院的表态“2009年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给人们以很大憧憬的话,那么不改变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做法,又让人多少有些失望。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希望能多出些抑制房价的政策,尤其一直对物业税寄予厚望。
物业税这事,从2003年就开始吊民众的胃口,2007年房价高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于是包括首批的六省市,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几乎每次物业税有动静,媒体都会将其与房价相联系。
然而,奢望物业税大降房价,却并不现实。问题的关键是,物业税是否把土地出让金纳入囊中。如果能够规并土地出让金,当然会大大降低房价的构成成本,理论上,可减降三成左右房价。事实上,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已售房屋,和未来不交土地出让金的新建房屋,之间如何进行制度性新老划断,几乎无法进行实操。所以,开征物业税,必须经历一个以简到繁的过程,初级阶段暂不涉及土地出让金,是一种可行性较强的做法。
从理论上分析,同时征收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并非冰火不容。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价值的表现,而物业税只是财产税的一种。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欧美国家,开发商想要从地主手中获得一块开发用地,也须淘钱购买。而开发商将建好的房屋出售给业主后,业主需要每年向政府交物业税,这是持有物业的一种成本。土地所有者不可能因为未来政府将向房屋拥有者征物业税,就免费把土地赠给开发商。
我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目前有一种质疑,认为业主既然只拥有住宅70年的使用权,而非国外的永久所有权,为何还要征收物业税。这其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