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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姥姥到底哪个是普通话词汇?

2018-06-23 12:54阅读:
外婆、姥姥到底哪个是普通话词汇?
——跟《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榷
丁启阵
外婆、姥姥到底哪个是普通话词汇?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试用本)把一篇课文、题为《打碗碗花》的散文(作者:李天芳)中的“外婆”一词全部改成“姥姥”,最近引起了网络、媒体的热议,吐槽者众多,槽点不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姥姥’是普通话词汇”,“‘外婆’属于方言”的说法,即是其中槽点之一。许多人(包括本文作者)认为,“外婆”是普通话词汇,不是方言词汇。
上海教育出版社的做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说法,固然有瑕疵,把“外婆”改成“姥姥”希望学生“适当了解祖国语言的多样性”的说法更是匪夷所思。但是,追根溯源,《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的编撰者及其背后的权威人士、权威机构,更有义务和责任出来走两步,给大家一个说法。因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依据是《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的规定,上海市方面的做法,有法可依。
可以肯定,《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把“外婆”标记为方言词(<方>),把“姥姥”作为普通话词语(没有做<方>的标记),编撰者及其背后的权威人士权威机
构,是有其考虑和依据的。
我猜测,他们最重要的考虑和依据是:普通话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的,而“姥姥”是北方地区“外祖母”意思最普遍通用的口语词汇。
这样的考虑和依据,逻辑上没有毛病。
问题出在:“外婆”一词知名度太高,使用范围太广了。有趣的是,《打碗碗花》的作者李天芳是出生于陕西西安的女作家,是北方方言区的人,这篇散文所写也是北方方言区地域范围的故事。她的原文用的就是“外婆”,而不是“姥姥”。如果来一场全民公投,十四亿人每人一票,“外婆”未必会输给“姥姥”。换言之,把“姥姥”确定为普通话词汇,把“外婆”确定为方言词汇,有胶柱鼓瑟之嫌——对实际上的普通话词汇筛选标准“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一句的理解过于拘谨、狭隘了。
如果不拘泥于普通话定义中的“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一句的字面意思,把“外婆”确定为普通话词汇,反对的声音可能会有,但应该不会有现在吐槽的人这么多。
当然,更加稳妥的办法是,南北兼容,把“外婆”、“姥姥”都默认(确定)为普通话词汇。这样做,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谁、哪条法律规定,普通话中不能有同义词语并存的吗?再者,从前各版《现代汉语词典》一直是那么做(默认)的,天下并没有因此大乱。
若是允许我上升一下理论高度,那么,“姥姥”也是方言词,准确地说是北方方言词。继续上升理论高度,那么,世界上的所有自然语言本质上都是方言,连普通话也是一种方言。
稍微折中一下,我认为,有一个词比“外婆”、“姥姥”都更像普通话词汇,那就是“外祖母”。虽然目前这个词似乎有点书面语色彩,但说的人多了,它就会变成口语词汇。《红楼梦》中,林黛玉不正是称呼贾老太太为“外祖母”的吗?“狼外祖母”、“摇啊摇,摇到外祖母桥”乍听逆耳,听久了也就顺了。至于“外祖母家的澎湖湾”,更好办,直接去掉“家”字就顺了。如果有人坚持认为三个音节的词语不符合汉语听说审美规则,压缩、改造一下,比如压缩、改造成“外婆”,不就行了吗?
给词语做上方言标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综合分析,全面考量。不然就会出现顾此失彼、捉襟见肘的问题。以《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为例,“爹”是普通话词语,“爹爹”是方言词;“舅”是普通话词语,“娘舅”是方言词;“妹”是普通话词语,“妹子”是方言词;“姊”是普通话词语,“姊姊”没收;“姐丈”、“姐夫”是普通话词语,没有“妹丈”,只有“妹夫”;诸如此类,不免给人这样一个印象:普通话词汇系统有点乱。
很多人,大概主要是南方人,对“姥姥”一词印象欠佳,总觉得它也用于咒詈、骂架。两个北京人大街上掐架,“信不信我会让你丫死得很难看?”——“姥姥!”咒詈词语“姥姥”,《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并没有收录,但是,“姥姥”一词的注释,除了外祖母,还有<方>收生婆。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呼唤他(她)的“姥姥”,旁边有个接生婆以为叫的是她,赶忙应答;一少年美美地哼唱着“姥姥家的澎湖湾”,心里却蹦出邻村接生婆的形象……这叫什么事嘛!

201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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