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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网约车规,政府更需放松管制

2017-11-17 10:52阅读:
纠偏网约车规,政府更需放松管制

纠偏网约车规,政府更需放松管制
洪巧俊
网约车的出现,无疑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在广州尤其能体现网约车的快捷方便,在广州约车,大多舒适,服务态度也好。广州作为人口众多的城市,之前与其他大城市一样打车难、打车贵,但自从有了网约车,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应该说,安全是网约车的底线,只有对平台、车辆、驾驶员实行准入门槛,才能最大限度地守住底线。这就要出台网约车细则,有了规矩,才能给网约车划出“方圆”,确保旅客安全,坐得舒适,价格又合理。
然而一些地方为了解决当地就业,司机限制当地户口,有的对车价、车龄、排量等作了不合理限制,使得“打车难”、“打车贵”等问题重现。实际上这是违背改革初衷的。在我看来,网约车的监管重点应当是网约车司机的职业素养和网约车车辆的质量,而不是对司机和车辆进行身份限制。
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执行尚不满一年,泉州、兰州两市已经对自家的网约车管理规定“动刀”了。两市已率先主动修订当地网约车的有关管理规定。
从公共政策的角度而言,自我纠错机制也是现代公共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都纷纷出台了网约车的有关管理规定,但就目前来说,还只看到泉州、兰州两市在“纠偏”。
泉州、兰州两市的网约车有关管理规定曾遭质疑,其他城市也同样遭到了多方质疑,但这些城市制订的网约车有关管理规定不是没有错,甚至在当地怨声载道,但他们只是充耳不闻,缺乏纠正的勇气。所以说,要有更多的城市像泉州、兰州两市那样敢于纠偏。
不是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吗,对于老百姓来说,出行并非是小事,赶不上班,扣工资事小,被辞退、失业就是大事。
应该说,泉州、兰州两市纠偏是值得点赞的。政府纠正错误,也是需要勇气。纠正自己的错误比不犯错误更加弥足珍贵。
人无完人,政府也难免不出错。兰州、泉州带了一个好头,这不仅是网约车及其司机、行业之福,更是民众便利出行之福。
当然,兰州、泉州已经纠偏了,但纠偏后依然存在着不足之处,正如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所说的,两地部分条款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减少了政府对市场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干预,在向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的方向上有所进步,但仍存在车价车龄未完全放开、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落实的不足之处。
这就需要泉州、兰州两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弥补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约车更加有序地健康发展。从而保证对个性化交通服务的质量,保障被服务对象的安全、效率和舒适。
任何一项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变化了的形势进行适时、灵活、稳健的调整。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因此,当这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足与错误,纠偏就显得很有必要。
拿网约车新政来说,它是一个新生事物,用伟人的话说,就是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制订时难免没有漏洞,而在实践中纠偏,就能更好地适应这个新时代,真正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约车的管理也在不断规范。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另外两个重磅文件也影响着网约车的管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是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我们应该知道,公平竞争审查,自然也适用于新经济政策。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才会让政策纠偏成为可能,才能给创新更大空间,给新经济更有利的发展环境。
而另一个是《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强调各地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等。这也为地方网约车细则的管理和评估提供重要的直接参考依据,尤其是为地方调整既往政策,提高反行政垄断,对网约车市场的合理、有效监管提供了支撑。
网约车监管应把握一个合理的度,这个度应如天平。而泉州、兰州的纠偏,就是为了公平。
如今泉州、兰州为了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率先重订网约车细则,其他城市会不会接力呢?
但愿这种接力如糖葫芦般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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