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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游桂林,还要什么自行车?

2018-03-22 23:58阅读:
8元游桂林,还要什么自行车?
  文/维扬卧龙
  近日有网友爆料,一旅游团前往桂林旅游。导游带团吃午饭时,只有白饭加腐乳。旅客表示了不满,导游强硬回复称“这点钱出来旅游,还不消费不买东西,你们良心过得去吗?骗吃骗喝骗玩,就是旅游流氓”。据悉,此次桂林之行只需每人8元。
8元游桂林,还要什么自行车?
  按广告内容,三天桂林游,空调旅游车接送,两晚酒店房,三正二早餐,还有保险和礼品送,成本算来,成人一位至少六百左右,加上导游工资必要的旅行社利润,收费一位800元以上是正常价格,低于这个价旅游感受都要打折扣,一分钱一分货!这家旅行社居然打出成人8元每位的价格,真是一个蹩脚的文案创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筑一方城!西班牙罗西开餐馆,菜单没价让顾客看着给,给多给少,悉听尊便,若不满意,也可分文不付。虽然有个别无赖之徒,但是多数人都会心甘情愿地付出比实际价格高很多的餐费,最终让罗西腰缠万贯,成了富翁。而在北京开五饼二鱼餐馆的老板照搬这个创意,却有五分之一的顾客选择餐后一分钱都不付,两个月亏损30万!
  同样的新闻曝光后,西班牙人认为诚信付账才正常,而中国网友异口同声骂老板蠢,鲜有谴责那些不付钱的顾客!回到这个旅行社广告文案也是同样的道理,文案上承诺的旅行成本至少六百元,商家收费成人每位八百元才能有利润,打出的8元每位广告文案,显然就是图的购物提成,何况广告文案上也明确写着四处购物点,自愿消费。
  这些游客不购物勉强可以说是遵守了游戏规则,但是嫌弃旅行社提供的饭菜差,午饭只有白饭加腐乳,那就是铁公鸡,旅行社的广告只承诺提供食宿
未曾说是大鱼大肉还有酒水,那旅行社又有哪里违规了?如硬要挑旅行社的错,那就是导游在骂人,无论如何骂人是不对的,在公开场合对游客侮辱旅客,受到惩罚也是应该,只不过笔者认为,在这件事上,显然导游的过错不是最大的。
  因为我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那么拍板这个广告策划的旅行社是第一责任人,从活动的出台就是在违法。导游只是旅行社的员工,端人饭碗受人管,旅行社安排他带这个团,没有完成购物任务为旅行社赚到预期的利润,肯定要被旅行社处罚的!心里本来就憋气,加上游客对饭菜的嫌弃,小宇宙爆发口不择言也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那游客,8元三天还要包往返大巴、用餐与住宿的旅游,就是再没见识的山野村夫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只有陷阱!明知是陷阱还抗拒不了诱惑往里跳,不坑你坑谁?要把便宜占尽的嘴脸实在可恶!难怪无人看守无监控的菜摊、饮料店能在台湾生存,而在大陆只要有店家想这么办一天就可能宣布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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