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绍轩新闻采写体会之:一篇表扬稿引出的麻烦
2016-11-26 13:47阅读:
一篇表扬稿引出的麻烦
有位作者,在于友人闲谈时,了解到某单位一位工人不慎
被烧伤后,单位领导迅速为其筹款,并派专人护送到医院治疗。这位作者想,这件事可写篇表扬稿。于是,他只在了解到受伤工人的姓名之后,便以受伤工人口述、作者整理的形式写出了稿件。这篇稿件既未经该工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核,也未经工人本人同意,而是盖上一个上级单位的公章之后就发出去了。这位作者本想表扬受伤工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关心工人的事迹,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稿件见报后,竟引出了一连串麻烦:那位亲自为工人筹款并派人送至医院的领导(副职)见报上只字未提他所作的工作,而把功劳归于另一位并未参与此事的领导(正职),便对稿件产生了看法。当受伤住院的工人急需用钱并给这位副职写来求援信时,他再也不热心了。那位受伤工人在得知此事额原委后,气的要找稿件的作者算账......。
这件事对那位作者来说,教训的确够深刻的。他不该不经受伤工人同意便以当事人口述的形式写稿,因为这确属强加于人;他更不该在未作深入采访的情况下,想当然地张冠李戴,以至稿件失实。笔者之所以将这一事例写出来,是希望新闻同行们能够以此为戒。因为,在我们“吃新闻饭”的朋友中,类似现象并非绝无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