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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喷涂标识,让公车“亮明身份”上路

2017-06-23 09:05阅读:
王学进:喷涂标识,让公车“亮明身份”上路

根据浙江省相关通知要求,近日,绍兴市启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工作,除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均要在车辆两侧喷涂公车统一标识,并附上监督电话“12345”。(622日《绍兴晚报》)
给公车喷涂标识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遏制“车轮腐败”;办法很简单,就是选择一家喷涂单位,在车前两扇门正中间喷上统一标识,并附上监督电话“12345”;作用很显著,即降低群众监督门槛,所以说,这是一项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改善政府形象的顺应民心之举,应予肯定。
在诸多腐败现象中,“车轮腐败”乃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虽然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车腐败现象有所收敛,但离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距离。据统计,从2012124日至2016831日,在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为26172起,占比19%,排名第一。在此背景下,定向施策,对公车统一喷涂标识显得十分必要。
但是否一经喷涂标识,“车轮腐败”就绝迹了呢?事情没那么简单。这里有一个执行力的问题。一项好的政策措施,如果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那就会沦为一纸空文,甚至成为“花架子”,造成行政资源浪费。
我说过,在车门两侧统一喷上标识很简单,但简单的事做起来并不简单。
首先是能否做到应喷尽喷。虽然通知规定了哪几种公车要喷涂标识,但一个地区有那么多公车,有那么多家单位,如何确保不让一辆公车漏喷?故一开始就要规定,对在标识化喷涂工作中,应喷不喷、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是如何严格把控公车的使用。喷涂标识并不意味着要限制甚至不让使用公车,如确有公干,当然要用公车,你总不能让公共资源闲置着。问题是怎么用?用得是否合理?公车所属单位应该制定一个公车使用办法,哪一层级的领导有权使用公车,哪类外出情况可以动用公车,配备几个专职驾驶员,待遇如何,油费、过路费以及维修费等怎么算,都要制定具体的措施。也即是说,要从建立完善制度着手,从源头上去遏制“车轮腐败”。
再次是如何应对群众投诉。喷涂标识的目的就是方便群众监督。虽然没奖金,但基于群众对公车腐败的痛恨,他们的投诉热情一定很高。如何保护群众的投诉热情?原则是,“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根据省信访局要求,车辆所在(使用)单位接到工单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来电人。车辆所在(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事后点到点向来电人反馈处理结果。总之,对此类投诉举报,须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百分百回访评价,做到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给公车喷涂标识,让公车在阳光下上路,当能有效遏制“车轮腐败”。让我们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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