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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师对进校门中学生从头搜到脚犯法吗?(视频)

2009-03-17 01:30阅读:
文/愚巷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益阳高平迎风中学每星期一都要对进校门的学生进行搜身检查,而且是从头搜到脚,极其严格。据学生反映,搜身的是三个男老师,从裤腿一直搜到上身。学生表示不能接受这种搜身行为,甚至都不敢从学校的正门进出了。(成都商报)

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可侵犯,搜查只有司法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使用,搜查女同志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也就是说男办案人员也无权对女犯人搜身。高平迎风中学的三个男老师对全校男女学生全体搜身,可谓情节相当恶劣,毫无疑问,构成非法搜查罪。而校方则把这起责任推向门卫,认为个别门卫素质特别低,实质上校方在掩耳盗铃,学校附近的居民有许多人亲眼目睹学校对学生的搜身经过,何况,有学校工作人员也承认了此事,校方想抵赖难脱干系。

中学的老师都受过高等教育,难道这一点常识都不懂,随便搜身是犯法的事,教育育人还是教育欺人!老师可以随便搜身,当然,有学生会去仿效,将来学生们走出学校,都学老师的“搜身术,”到大街上随便搜人家的身,那可是麻烦大了,青春期的孩子容易误入歧途,如果学生们都以身试效,有可能会增加了犯罪的风险。却不说老师搜身触犯法律,想得远一点,关于老师搜身那一套,反而在误人子弟,学校为防止学生带凶器入校,这样做,起不到倍功效果,想教育孩子,不是靠搜出来的,该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

高平迎风中学的学生们不敢去正门上学了,校园原本是美好的地方,想到可怕的搜身,本人的心在震颤,它是“校园”还是“集中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地方进行搜查。”“搜查只能由法定的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除公安、检查、国家安全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管处于什么目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人身搜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非法搜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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