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抄袭”?
2007-11-02 17:51阅读:
玩博两年多了,从来没向今天这样郁闷过,原来只想开开心心玩博,并未想过通过博客达到什么目的,只是随心所欲地写点什么,有时看到好的文章也会情不自禁地转载过来,为了尊重原作者,只要是有详细作者的都会写明。本人喜欢历史类文章,尤其对一些新颖独特的观点更为感兴趣,遇到这样的文章便会爱不释手,并想把这种新颖独特的思想传递给更多的人,也想借此说明人们对历史的不同认识。
由于许多原文很长,并且包含的内容非常之多,往往一篇文章里面阐述的不是单一的思想,本人只是把其中喜欢的观点整理出来,作了新的加工,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把文章压缩一下,便于博友在短时间内阅读。如果有详细的作者名,本人一定会将文章标题与作者名字注明,如果没有详细作者名的,便用整理一词来说明文章是借用了别的作者的作品加工而成。
昨天晚上,我在浏览网易网站时,看到了一篇题为《梁山好汉多处男为何他们以不近女色为荣?〉的文章,就细心地读了起来,因为喜欢,因为观点与自己一致,便整理后转贴了过来。由于原文并没有写明作者,所以我在往博客转贴时,只注明了‘整理”。其用意就是要告诉博友这不是我的原创。
文章转贴后,被放置在了新浪首页,这是我根本没有想到的,也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多网友的点击,因此,有网友提出这是“抄袭”,尽管我不能把握“抄袭”一词的所有意义,但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更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尽管是在网络这种大众传媒上,但是,如果我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抄袭”,那么,我便是一个可耻的人,应该承受网友的指责任和谩骂。
在评论里有一位叫“江湖夜雨
”的博友,说明文章是您的写的,按照您留的地址我去翻阅了您的大作,确实,您这篇文章中的部分章节与我看到的那篇完全一样,为了表示对您的尊重,也为了向全体网友做个交代,现将我参考的那篇文章的标题与地址转贴在这里,希望能够得到您和网友们的理解!
原文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