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特务机关的残酷刑法
2009-05-10 17:05阅读:
明朝时期特务机关的残酷刑法
明代是实行中央集权制最彻底的一个朝代,其特务政治也特别发达,因此,有人评价明代的政治是彻头彻尾的特务化了的政治,说明朝的历代帝王本身就是特务头子。明代的特务机关众多,司礼监是特务的大本营,臭名昭著的东、西厂是是最大的特务机关,而负责皇帝安全的锦衣卫肩负着特殊的使命,也不时在充当着特务的角色。也许是皇帝赋于了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利,或许真是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这些特务机构相辅相成、互相倚结,狼狈为奸,草菅人命,成为那个时期最阴暗的政府机构。
由于这些特务机关使命特殊,他们可以随便给人网织一个罪名,进行抓捕,然后行刑逼供,其中一些刑法手段极其残酷,听了使人不寒而栗。
廷杖:所谓廷杖,就是在朝廷之上,行杖打人。这一刑法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士大夫。明代的廷杖始于朱元璋。
朱元璋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他平定天下后,唯恐大臣们对他不忠,便发明了廷杖这一酷刑,用于威吓镇压和折辱士气,使大臣们在血肉横飞之中对其附首听命。廷杖在明代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全凭皇帝的喜怒而定,不管多大的官员,只要敢让皇帝不高兴,就立刻被拖到午门外行杖。打的时候,由心狠手辣的特务执行,司礼太监坐在上面监视,被当场打死的人无数。
剥皮:与廷杖不同是,剥皮在使用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凡守令贪脏至六十两以上者,即被剥皮实草。所谓实草,就是在剥掉的人皮里塞上草,象现在的动物标本一样。
在明朝,各府州县衙的左侧都设有“皮场庙”,就是专门用于剥皮的场所。在官府的公座旁,都挂着剥皮实草的人体标本,以儆效尤。值的肯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