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拿稿费请客,请文朋好友聚一聚,或大酒大肉,或浅杯漫酌,像过节的样子。我不嗜酒,不抽烟,不喜妆扮,喜爱的茶亦不需过多的花费,我的稿费另有用场,唯有这用场让我最满意,让我感到文稿换来的不只是几元几十元,而是更多,那便是买书。
几年以前,当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家里很穷。我几乎是上顿接不了下顿,在寒冷的冬夜,仅盖着三斤重的薄棉絮,身上一夜都是冰凉的,既使白雪覆盖着大地,我依然只有单裤穿。在这样的境况下,书却是要买的,家中每次寄来生活费,几乎多半被我送进了书店,后来,钱越寄越少,便想约束自己,上街有意分文不带,以避过买书,而往往是看见了好书,又按捺不住,便央求店主一定给留一本,便匆匆跑回去,借钱也要买下。久而久之,店主看见我确爱书,有时,还给我便宜几角。
那时,我对书的痴迷胜过一切,记得当时书店卖减价书,摊子摆在大街上,有些同学趁人多混杂,把书悄悄塞进衣兜内带了出来,曰:窃书不为偷。这让我想起一篇写汉正街的文章,文中说有几个女人,就用这一手,把摊子上的衣服偷出来,再廉价卖出,竟成了万元户。我想这一招还真灵,便效法起来。那是一部德国短篇小说集,我一看见便喜欢上了,便慢慢地翻看着,边翻边观察,发现没人注意,便悄悄地将书揣进了衣袋内,又装着看了看其他的书,内心甚是忐忑不安,待我挤出人群,正以为脱险,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堵高高的墙——不想书店早有了防备,我被罚了5元钱,买了那本仅需1元的书,回家的路上,我像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那本黑色封皮的书像块烙铁,贴在手上……
后来,我辛苦的投寄终于有了音讯。《星星诗刊》、《诗林》、《绿风》、《当代诗人》、《芒种》等报刊相继刊用了我的诗歌、散文,我有了或多或少的稿费,后来,竟然也得了几次奖,我把这些钱几乎都买了书,类似一种投资,让它增值。从国外到国内,从古代到现代,哲学、文学、植物学以及其它一些怪异的书籍,成了我生活的必需品,出差时,也总是带上几本。只有书,让我度过寒冬,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