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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股买入并持有的两个最佳时机

2018-07-03 21:01阅读:
清议:地产股买入并持有的两个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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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并持有”是备受华尔街推崇的投资策略。美国领航集团(Vanguard Group)创始人Jack Bogle据说是这一投资策略最早倡导者之一股神巴菲特则是其忠实的实践者之一。

不过,也有人对这一投资策略提出过质疑。其中最肤浅的质疑是,只有“买入”,而后“持有”,难道就没有“卖出”吗?这的确很肤浅。股票市场的恒定法则是“贱买贵卖”,没有“卖出”的投资注定是不完整的。其实,“买入并持有策略”并不是没有“卖出”,而只是强调在有充分理由看好的头寸上“买入”后的持股时间大致在3-5年之间。

另一种普遍的质疑与“戴维斯双击”有关,后者同样强调买入后的持有,并且持股时间与“买入并持有”大同小异,唯一明显的区别是提到了“卖出”,并以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投资循环——“买入、持有、卖出”。

这其实
也是一种曲解。真正的“买入并持有策略”是指在最终“卖出”前的坚定持有,但不是像“戴维斯双击”那样的一次“买入”,而是多次的“买入”,或首次“买入”后的多次“加码”。

值得一提的是,Jack Bogle意识到这一投资策略很有可能被曲解并滥用,于是他建议投资者结合自身情况,尽量独立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同时需要时刻警惕他人(尤其是经纪人)因为潜在的利益而扭曲投资建议。例如在不恰当的时机,建议买入并持有

那么,投资者究竟该怎样理解“买入并持有策略”呢?

我相信这一投资策略的真实用意是针对草率的、大意的或不适宜的“卖出”,如此“卖出”意味着投资者因此失去了更多或更理想的投资收益,而导致这类过早的“卖出”的原因往往是出于缺乏理性的判断。

地球自转是最古老的生产力。即便是在工业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因气候的季节性变化而导致的公司甚至行业性的全年业绩分布不均衡也是普遍存在的。鉴于业绩与股价的趋同性,这意味着,即便是可长期看好的股票也存在季节性的交易时机,其中既包括“买入”,也应当包括“卖出”。

与大多数股票相比,地产股的季节性因素稍稍复杂一些。原因是地产股普遍存在着两个季节性因素。其一是财报业绩的全年分布不均衡,这主要是由竣工前的后期施工也就是内部装修的淡旺季决定的,大致的情况是每年的一、三季度为淡季,二、四季度尤其是四季度为旺季。进一步说,地产股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是确认由按揭贷款实现的销售所形成的营业收入必须以竣工后的控制权转移或“交钥匙”为前提。

其二是销售业绩的全年分布不均衡,这似乎是由收入及储蓄的季节性决定的,在中国,甚至与每年的中央财政支出划拨有关,尤其是所谓“年底突击花钱现象”。通常,每年的购房旺季发生在9月至次年1月,春节后进入淡季,56月份则是上半年的相对旺季。

此外,就一只地产股而言,其全年销售业绩的成长性预期究竟如何,往往在每年的6月份销售数据披露后便大致明朗了。

据此,仅就地产股来说,“买入并持有策略”的恰当买入时机大致从每年6月下旬开始,加码时机则往往出现在9月之后。而在全年业绩预告发布截止日之前,大致就是卖出时机。以此类推,直到作为操作标的的地产股业绩成长性给出明确的钝化征兆,由此完成一个完整的“买入并持有”投资循环。

当然,这只能说是一个大概的情况。股价波动的不可预测性决定了市场总是在或多或少地矫正投资者的预期,以至于上述“买入”与“卖出”的时机可能会出现偏差。

需要说明的是,“买入并持有策略”的本义,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为了帮助投资者克服股价波动对投资者持有信心的扰动。因此,上述季节性交易时间的把握,绝不是对这一策略本义的否定,也就是不应当将上述“季节性卖出”当成“清仓式卖出”,充其量只是在一只成长型股票最终的“清仓式卖出”之前的季节性把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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