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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魏忠贤掌权,重开廷杖之端,杖朝臣致死: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2020-07-05 11:50阅读:
作者:史遇春
明熹宗(朱由校)天启(公元1621年~公元1627年)时期,太监王体乾奉敕进行大审。
大审过程中,王体乾授意,动用重刑,对外戚李承恩施以廷杖。
太监王体乾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取悦得势宦官魏忠贤。
据《明史》卷三百五·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宦官二·魏忠贤传》载:
李承恩为宁安大长公主之子。
宁安大长公主为明世宗(朱厚熜)第三女。
李承恩家中藏有朝廷赐予其母宁安大长公主的器物。为此,魏忠贤便诬告李承恩偷盗乘舆服御之物,李承恩下狱。
以此,遂有大审之事,王体乾廷杖李承恩,以取悦魏忠贤之事。
明代万历、天启时期的太监刘若愚在其所著的《酌中志》中认为:
此次廷杖李承恩,是重开廷杖之端。
廷杖之刑,在明神宗(朱翊钧)主政(公元1572年~公元1620年)晚期,就基本不再施行了。
宦官魏忠贤掌权,重开廷杖之端,杖朝臣致死: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明熹宗天启时期,万燝、吴裕中皆毙命于刑杖之下。
当时,为了救护万燝、吴裕中,台省官员皆极力争辩,认为不可施行廷杖,但是,都没有结果。
据《明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三《万燝传》载:
万燝上疏弹劾魏忠贤。
奏疏呈进之后,魏忠贤为之大怒。
随即,魏忠贤矫旨:
廷杖万燝一百,并贬斥万燝为民。
执政言官上疏争论申救,朝廷全不予允许。
当时,魏忠贤痛恨朝臣们交互上书奏事,对自己进行弹劾。他无法发泄心中的极度愤怒,于是,便想借处置万燝,来为自己立威。
于是,魏忠贤先命令太监们前往万燝的府邸。在府邸之中,太监们便对万燝进行了摔打群殴。等到万燝被太监们拖拽到宫阙之下时,他已经气息奄奄了。接着,又对万燝施行廷杖之刑。等到廷杖完毕,万燝气绝之后,再次复苏。太监们见万燝还有气息,更是对他肆意蹴踏。刑罢四天,万燝就死去了。
时在明熹宗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七月七日。
宦官魏忠贤掌权,重开廷杖之端,杖朝臣致死: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据《明史》卷三百十五·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宦官二《魏忠贤传》载:
熊廷弼被杀之后,他的姻亲、御史吴裕中,也被廷杖至死。
吴裕中为湖广江夏人,字磊石,号敬庵;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公元 1619年)考中进士;授职顺德知县,擢升御史;大学士丁绍轼构陷熊廷弼,导致熊廷弼被杀;当时,吴裕中曾上疏诋斥;后来,魏忠贤传诏,说吴裕中是熊廷弼的姻戚,他是在替熊廷弼报仇;结果,吴裕中被施以廷杖之刑,遂因受创太重,悲惨去世。
后来,阁臣叶向高发话:
“数十年都不再施行的弊政(指廷杖),十天之内,竟然使用了三次,万万不能再施行了!”
于是,魏忠贤才停止廷杖。
但是,那些魏忠贤想杀害的人,全都被下入镇抚司。其实,进入镇抚司之后,结果会更惨,士大夫更没有能活着出来的了。
以上所述,廷杖皆发生在京师(北京)。
宦官魏忠贤掌权,重开廷杖之端,杖朝臣致死: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另外,南京也有廷杖的记录:
南京廷杖,始于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
其时,南京御史李珊等人以年岁灾异,请求朝廷进行赈济。
谁知,皇帝却指摘李珊等人上疏中的错字;并命令锦衣卫在南京午门之前,将李珊等人各廷杖二十。
当日,皇帝还命令南京守备太监对此次廷杖的行刑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宦官魏忠贤掌权,重开廷杖之端,杖朝臣致死: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后来,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公元1506年~公元1521年)年间,南京御史李熙弹劾贪官,结果,触怒掌权宦官刘瑾。
于是,刘瑾矫旨:
廷杖李熙三十。
当时,南京禁卫已很久不施行刑罚了。为了此次廷杖,还专门选取士卒,事先练习了几天,才进行廷杖。
这一次的受罚者,差点就被当场打死。
明代廷杖的这些案例之中,有人明知这一刑法的毒威,但是,他们仍旧不顾性命,正谏直言。
猜想,有人肯定会讥嘲这些人的迂腐;
但是,大家也应该深思这些人的风骨!
(全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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