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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是否已到“诺贝尔”水准?

2019-12-02 15:38阅读: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的未必达标,达标的未必获奖。
金庸即使多活十年,获得诺贝尔奖的可能性,也接近于零。
有记者问:作为武侠小说家,您有没有可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 金庸答:

我想不大可能,诺贝尔文学奖的标准跟我写的小说完全不同。牛津大学有一位文学批评家叫约翰·凯瑞,他的文学批评理论我很同意。他认为在近代德国、法国、美国,知识分子的文学批评观念对人民大众完全歧视,就是说人民大众看得懂的东西都是不好的。他们认为好的作品一定要人家看不懂,看得懂就是不好的、浅薄的、无聊的、没有品位。我这个小说很多人看得懂,那肯定是不好的、没品位的。(笑)中国青年报《金庸:我现在讲话就很雅 没有“文字暴力”》)

金庸很知道自己获奖的可能性极低,而仍存了“万一之想”,对这个奖,还是在意的。《鹿鼎记》英译者闵福德回忆:“2000年底,高行健获颁诺贝尔文学奖。查先生邀我在跑马地雅谷餐厅共进午餐,席间对于我无法助他擒得桂冠小有微词。”(《明报月刊》“金庸纪念专号”第130页)只是小有微词”而已,金庸亦知,即使闵福德翻译得再好,自己获奖的可能性也是极低。
这就是我在《谈金庸先生晚年》文中谈
到的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同时也可以看出,金庸对自己的文学成就不是没有信心,是没有十足的信心,切望诺奖光环的“加持”。也不是金庸一人,太多当代中国小说家缺乏足够自信,迫切希望得到世界(主要是西方)的承认。
说以上这些,我没有指责金庸以及其他中国小说家的意思。
押沙龙说金庸绝无可能得诺贝尔奖”,我赞成。但看他通篇文章,似乎是说,金庸不能得奖,就等于没达到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中等水准。这就是我不能苟同的了。
押沙龙一面认为:

金庸是个天才,是个不世出的天才。
金庸有一个极其罕见的才能,就是能虚构出一个庞大复杂的虚拟世界,这个世界在读者心目中几乎比现实更鲜活。他虚拟出的世界让人流连忘返,他虚构出来的人物几乎吹口气就能活。这种才能非常罕见,比单纯的文学才能更加罕见。这么会讲故事的人,一个时代也往往出不了一两个。
……金庸的小说一定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相信几百年后还有人读,我相信他创造的很多人物和符号会成为中国文化固定的一部分,就像狄更斯的小说对英国文化一样。
……《巨人的陨落》跟金庸的小说比起来,还差着一两光年。

另一面,押沙龙仍坚持认为:金庸是个一流甚至超一流的作家,但是严格来说,他写的不能算是一流的文学。
何以故?押沙龙认为:他不符合严肃文学的标准,尤其不符合现代严肃文学的标准。如果他能得诺贝尔奖,那马丁大叔也该得了,毕竟西方人对《冰与火之歌》更熟悉。但是马丁能得诺贝尔奖么?

一百年前,鲁迅在《狂人日记》说:“(中国)从来如此,便对么?”此一质问,大有必要。但是,这一百年,中国人很少思考另一个大问题“西方(现在)如此,便对么?

乔治·R·R·马丁、托尔金、西默农、阿西莫夫这些“讲故事”的西方小说家,在西方也是被歧视的,被排除在诺贝尔文学奖评奖的视野之外。西方今日,确是这样的。然而,西方现在如此,便对么?!托尔金、西默农的文学成就,绝对低于那些获奖的小说家?

押沙龙又谈到:

金庸的小说有点像狄更斯。现在大家一说狄更斯,好像就是牛逼闪闪的经典作家。其实狄更斯本质上就是金庸、马丁那一路作家,他只是命好,没出生在20世纪而已。他的小说也是在报纸上连载,他的小说也充满巧合,也是一门心思取悦读者。而且他也和金庸一样,有超凡的讲故事能力。而且说实话,狄更斯比金庸俗气得多,小市民的市侩气息呼之欲出。

除了“一门心思”四字,说得太绝对,有失分寸之外,押沙龙对狄更斯的认识,我都赞成。狄更斯虽有这些问题,我仍认为,他完全无愧“经典作家”的地位。
窃以为,不是狄更斯“命好”,是当代以狄更斯风格写小说的小说家,他们太倒霉,运气太坏,得到的评价太不公正。
押沙龙认为:

但是讲故事不等于文学,这是两个概念。……这么说大家可能不服气,但是这样的区分是真实存在的。金庸、马丁、斯蒂芬金、罗琳他们属于一类作家。沃尔夫、乔伊斯、福柯纳、普鲁斯特他们属于另一类作家。前一类我们称为通俗作家,后一类我们成为严肃作家。……乔伊斯、福纳那种作家关心的是人性的深度、世界的复杂性、叙述的可能性,他们不考虑读者愉快不愉快。读他们的书往往会觉得晦涩、迷惑、费解……能够激发出人们的智性活动。

狄更斯、金庸擅长“讲故事”。“讲故事不等于文学”,然而,乔伊斯、福他们那种写法,就“等于”文学吗?
关心的是人性的深度、世界的复杂性、叙述的可能性,他们不考虑读者愉快不愉快。读他们的书往往会觉得晦涩、迷惑、费解”,这一整套标准,狄更斯、金庸固然达不到,莎士比亚、塞万提斯、拉伯雷、莫里哀、菲尔丁、曹雪芹、施耐庵等古代文学家,也都是达不到的。
莎士比亚、拉伯雷,若是生于20世纪,未必能得诺奖,这个我信。要说莎士比亚、拉伯雷的文学成就,比大多数诺奖获得者更低,是否有点开玩笑了?
戏剧与小说两种文体,本来就是面向大众的,其主流,不该是拒普通读者于千里之外的。刘绍铭中国没有一本伟大的小说不是通俗的,小说一词原意也是通俗的。西方小说的起源,也是走通俗的路子
《南方周末》记者问:你说过,‘武侠小说本身是娱乐的东西,不管写得怎样成功,能否超越它本身的限制,这是个问题。’你觉得自己的小说解决了这个问题吗?金庸回答我的小说娱乐性是很强的。我认为娱乐性很重要,能够让人家看了开心、高兴,我觉得并不是一件坏事。小说离开了娱乐作用就不好看了,没有味道,我认为这是一种创作的失败。(张英《侠是一种很崇高的道德》)金庸的观点,我并不赞成。乔伊斯、福克纳写几乎没有“娱乐作用”的小说,绝不是“创作的失败”。然而,有人认为,写“娱乐作用”很强的小说,写到最好(如狄更斯),也必然与乔伊斯、福克纳有着极大的差距,这种观点,我觉得更加荒谬。
乔伊斯、福克纳的创作,于“讲故事”之外,另辟新路,非常了不起,自有其价值。然而,像押沙龙这样,认定“不考虑读者愉快不愉快”、让人“晦涩、迷惑、费解”的文学,才是“严肃文学”、“高级文学”,这份认识,恕我直言,很有些小家子气了。
狄更斯、金庸写小说,要考虑读者愉快不愉快”,固是意在“迎合”。以乔伊斯、福克纳的风格写作的某些小说家,仍可能意在“迎合”:“迎合”着现时代的文学风潮,“迎合”那些比较“深沉”(“真深沉”有之,“装深沉”亦有之)的读者。
读者和读者,是不一样的。有些读者,所喜悦的,正在这晦涩、迷惑、费解”。
作者和作者,是不一样的。同样写晦涩、迷惑、费解”的小说,有的作者,如乔伊斯、福克纳,几乎不考虑读者的喜好,某些作者却完全可能意在投某些读者之所好。
所写小说,不够晦涩、迷惑、费解”,或可获得更大商业利益;写“晦涩、迷惑、费解”的小说,却也可以猎获很高的社会地位(例如获得诺奖);我不敢断定,对于所有小说家来说,商业利益必然更诱惑。
所谓的“严肃文学”,就像所谓的“通俗文学”一样,不能免于“取悦读者”的嫌疑。
我一直认为,文体无高下,成就有高低。这里,可以稍作修正:文体基本无高下之别,文学家的实际成就绝对有高低之分。
“讲故事”的小说,与“晦涩、迷惑、费解”的小说,“基本”无高下之分。若说后者的价值,稍微更高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齐王的上驷,比田忌的上驷,跑得稍快一点;齐王的中驷,比田忌的中驷,跑得稍快一点,但田忌的上驷,比齐王的中驷,跑得更快。狄更斯比乔伊斯,或许稍差,但比起多数获得诺贝尔奖的小说家,都写得更好。
金庸二十几岁时已经研读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很遗憾,乔伊斯并没获得诺奖,但大多数的诺贝尔奖小说家,比起乔伊斯,差得太远。
有些“严肃文学”小说家,作品写得真是滥,“下驷”而已,而仍对金庸小说嗤之以鼻,他们的自我感觉真是好极了。
押沙龙所标举出的“严肃文学”作家,是西方最好的几位大师,他没举出一个中国现当代“严肃文学”作家,也是很有意思的事。中国现当代“严肃文学”小说家,有哪一个,达到乔伊斯高度?金庸比乔伊斯,固然差距很大,比中国现当代的“严肃文学”小说家,又如何?
文体基本无高下,成就绝对有高低。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20世纪“现代文学”的实绩,被过份夸大。似乎一百年的小说创作,足以颉颃甚至超越几百、上千年的传统文学。并且,以“现代文学”的技法、风格,否定几百年的文学传统。谁要仍像狄更斯、施耐庵那样“讲故事”,就全被藐视。
现代人,太自负太夸张,太僭妄。
金庸小说,仅仅是讲故事?押沙龙却也并不这样认为,他谈到:

《笑傲江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这个不仅仅是武侠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寓言。书里的江湖在金庸小说里,是最血腥最另类的。
……金庸小说绝不是王朔说的那种见面就打的瞎胡闹。它们都有相当强烈的寓意,从中能看出金庸思想轨迹的变化。在一开始,比如像射雕英雄传里的世界,就是恩怨分明的……到了后来,金庸就渐渐觉得这样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悲剧意味逐渐增强,天龙八部中人物都都陷在罗网之中,好人坏人也没有截然的分别,更像是命运的猎物而已。再到《笑傲江湖》,世界已经是阴险卑鄙,政治斗争席卷一切,高大形象无非是权力的伪装,最好的出路也无非是归隐消失。

讲故事不等于文学”,诚然诚然。然而,即是押沙龙,似乎也并不认为金庸小说,就“等于”讲故事。
即便金庸小说有如此丰富的内涵,但因其延续了传统小说“讲故事”的风格,仍被押沙龙视为不高级的文学。
押沙龙这句讲故事不等于文学”,就是在说,“讲故事”的小说是低级的文学。否则,实在没法理解他下一句,“金庸是个一流甚至超一流的作家,但他写的不能算是一流的文学”,还有这句:“我对金庸小说的评价就是:一流的小说,但绝不是超一流的文学。这不是贬低,而是一种界定。在通俗小说的类别里,它就是一流的。
押沙龙很把这”严肃“与”通俗“的“界定”当回事,还说:“这样的区分是真实存在的
201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迪亚诺,声称自己一直很希望能像通俗小说家西默农一样来写作,“我很骄傲自己有一半和西默农是同国人,我觉得自己和他那么相近”。在莫迪亚诺之前,安德烈·纪德,自然是雅之又雅的文学大师,更认为西默农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法国作家。其他,T·S·艾略特、莫里亚克、亨利·米勒等人,无不对西默农推崇备至。
我们读纪德、莫迪亚诺的小说,往往会觉得晦涩、迷惑、费解”,可惜,他们竟不像押沙龙那样,认定“严肃”与“通俗”,“这样的区分是真实存在的”。
每个时代,都有“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区分(不叫这两个名称,意思一样的),当时的绝大多数读书人,都认为这样的区分是真实存在的”,都认定“严肃文学”必然高于“通俗文学”。然而,一二百年后,证明这种区分并不“真实存在”,取得更高成就的,往往反是被歧视的“通俗文学”。
倒退几百年,只要你写的是“小说”,就算写的是“晦涩、迷惑、费解”的小说,通通被视为“通俗文学”!无论中外,皆是如此。
明末清初,有李贽、金圣叹等人,开始给予小说(及戏剧)较高的评价,但他们的主张,并没有深入人心,绝大多数读书人,仍将所有的小说、戏剧,视为“通俗”。小说、戏剧,在中国,真正获得文学上的“正统”地位,是20世纪的事。
1917年,蔡校长礼聘吴梅先生到北大任教,戏曲研究由此跻身现代大学讲坛,“当时在大学里设戏曲一课,是一大革新,在‘文以载道’的一班老夫子看来,这简直是胡闹。文化界听了也议论纷纷,上海的《时事新报》还有过嘲骂的话……”(朱偰《回忆北大人物》)
争议之声虽大,平息却是甚快,一向被轻视的小说戏剧,于近百年前,终于取得了文学的正统地位。其间的外力因素,不容忽视。
1840年后,吾国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国势日蹙,信心渐失。至庚子、辛酉之年,已全然丧失了志气。此时与此后,眼见耳闻洋鬼子把戏剧小说抬举到那么高的位置,再要狂贬王实甫、施耐庵,有些底气不足。
方鸿渐到家乡中学讲演,“看见教师里一个像教国文的老头子一面扇扇子,一面摇头,忙说:‘……在欧洲最早的文学作品荷马史诗《十年归》Odyssey里--’那老头子的秃顶给这个外国字镇住不敢摇动……”那年月,像这样的老头子,可不一个半个。
如无西方观念的输入小说与戏剧的价值,在中国,要获得普遍认可,只会更晚,不可能更早。
西方现代的某些观念,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的。
似乎,押沙龙将严肃文学的标准,尤其现代严肃文学的标准”,视为金科玉律和天经地义。然而,《笑傲江湖》中,令狐冲说:“规矩是人所创,也可由人所改”我相信,未来的西方小说史,必当给予托尔金、西默农等擅长“讲故事”的“通俗作家”,以更公正的评价。
像押沙龙一样,我最喜欢的金庸小说,也是《笑傲江湖》。看到有人嚷嚷什么“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我联想到的,是华山派中的“气宗”与“剑宗”之争。

岳不群在石上坐下,缓缓的道:“二十五年之前,本门功夫本来分为正邪两途。”……岳灵珊道:“爹爹,咱们所练的,当然都是正宗功夫了。”岳不群道:“这个自然,难道明知是旁门左道功夫,还会去练?只不过左道的一支,却自认是正宗,说咱们一支才是左道。……
……岳不群道:“是啊。华山一派功夫,要点是在一个‘气’字……这是本门练功正途。可是本门前辈之中另有一派人物,却认为本门武功要点在‘剑’……正邪之间的分歧,主要便在于此。”
  ……岳灵珊道:“最好是气功剑术,两者都是主。”岳不群怒道:“单是这句话,便已近魔道。”(《笑傲江湖》第九回)

窃以为,在小说创作上,以“剑”(“讲故事”)为主的主张是正确的;以“气”(“激发出人们的智性活动”)为主的主张也是正确的;甚至,像岳灵珊说的那样,“两者都是主”,同样也是正确的。
适合讲故事的小说家,继续讲他的故事;擅长激发出人们的智性活动”的,那就继续激发;“同是曾开风气者,愿长相亲不相鄙”。
两种不同的风格,写到极,都可以有伟大的小说写出来。
新的写作风格的出现,是值得欢喜赞叹的事,新风格既出,传统的写作风格就被藐视,就必须废弃,这种认识未免过于狭隘了。要做“加法”而不是“减法”,做“增量”而不是“减量”。
拜厄特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故事》一文里说:“叙事是人类的一部分,就像呼吸和血液循环一样。现代主义文学试图抛弃讲故事,它觉得讲故事是粗俗的,于是以闪回、顿悟、意识流代替它。但是讲故事对于生物时间是固有的,我们永远无法逃脱。……普遍意义上的讲故事,尤其是《一千零一夜》,用无穷无尽的新的开始抚慰我们对结局的恐惧。”(转录自胡文辉《一位“金”迷的自我修养:你到底读了多少遍金庸?》)
押沙龙认为金庸小说达不到诺奖作品的平均甚至是最低标准。徐晋如则认为金庸已远超这一水准:

比如金庸先生,其作品融贯古今,写情真挚感人,叙事曲折离奇,令人欲罢不能,且《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等著,境界极高,《鹿鼎记》刻画世情,入木三分,中文小说,无与伦比,又金庸先生诸作皆深蕴中国文化,文笔之佳,更是冠冕新文学界。但正因为其境界高、思致深、底蕴厚、文笔佳,堪称中国文化的百科全书,又有哪一位翻译家能传神地译出其作品?指望瑞典那些尸居馀气的老头们能看懂金庸先生的著作,岂非痴人说梦?(徐晋如《中国人没必要拿诺贝尔文学奖当回事》)

押沙龙、徐晋如二人的观点,孰是孰非,我不敢断言。所敢断言者,给金庸扣上一顶“通俗”的大帽子,以这一条理由证明金庸未达诺奖水准,这在逻辑上,在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将文学强分为“严肃”与“通俗”,我一向不赞成的。押沙龙的其他观点,我多数赞成,例如:王朔压根就没读懂金庸。……老实说,王朔的文学才能很高,这是源自他的天赋,但是他文学品味实在是挺一般的,一个作家靠天赋和本能写作,而不是靠刻苦学习和虚心阅读,就容易对同行有这种偏见。
王朔《我看王朔》:其实我也知道他怎么能写出好小说来,只是这招儿损点,不好拿出来。——给丫关起来,判20年徒刑,那他就能最损写出一《飘》,一不留神就是一《红楼梦》。”当代小说家能有这份志气,我很佩服(是真话,无讽意),但我从来不相信王朔真能写出一部媲美《红楼梦》的小说。
《红楼梦》的伟大,以整个中国文化为根基。而王朔等当代作家,出于时代及个人的原因,对中国文化了解太浅。
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则是以整个西方文化为根基的,该书架构,直接借用欧洲最古的史诗之一《奥德赛》。
当代中国有很优秀的小说家,写出不少很了不起的作品,但拿来与《红楼梦》一比,差得远了。他们终于不能实现最后一跃”,写出真正伟大的作品。小说家与中国文化太隔膜,了解太肤浅,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代中国小说家更愿意学习西方。即便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与认识已臻化境,但只要他们仍用中文写小说,就不可能写出比肩或稍逊于《红楼梦》或《尤利西斯》的作品来。
当代小说家中,作品之深蕴中国文化”,金庸独胜。

2019、9



此文发布于新浪微博,有网友@押沙龙。然后,押沙龙留言说:“只是对文学二字定义有所差别而已,我并没有文学一定就高于讲故事之意,(成就这个东西还是要看个人手艺)只是说两种文体关注点有很大差别而已。把文学换成二十世纪西方专业文学,或者其他的词儿,我觉得也没关系。
我回复:押兄,何必非要给文学下定义呢?下定义这事,实在太不“文学”了。多此一举。再强分雅俗(严肃与通俗),更是无聊。还是王国维先生说的透彻:“雅俗古今之分,不过时代之差,其间故无界限也。”
于同龄人中,押沙龙是我很佩服的几个人中的一个。他的大多数(不限于对金庸小说)的观点,都是我十分赞同的。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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