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的官司,终于有了个结果,一审判决张杰赔款50万。很多人不解,很多人疑惑,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从102.6万到50万,这一数字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内幕?
张杰官司的核心问题是双方合约是否成立,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学法律的我,仔细看法院判决50万的依据,从中发现了两个关键点:一:法院判决张杰构成违约,需赔偿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这是赔款50万的理由,同时也意味着张杰违约这一事实。这点是整个官司的核心。二:上腾律师对从102.6万到50万的解释是希望对合同本身做一个公正的判断。希望通过诉讼让张杰履约,上腾希望张杰能够回来沟通并给他机会协商。
写到这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想笑,笑什么呢?感觉有点可悲!
张杰官司一审以张杰赔偿50万收场,我知道结果决不是这样,张杰肯定会上诉。今天判决张杰和其律师没在现场,张杰在四川忙着赈灾呢,祖籍同为四川人的某人,一直在想方设法怎么索赔,无语了。
对判决结果,我有以下疑问:关于第一个关键点:张杰违约的问题。张杰本人说自己不违约,上腾坚持违约。官司只所以现在才有一审结果,在于张杰律师提出上腾没有演出性营业许可证,这也意味着张杰和上腾的合约无效,并且张杰声称在参加快男前已经和上腾解约了。上腾补好营业性许可证后,官司从开庭审理直到今天才有了结果,那么问题是上腾补办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真的合法有效吗?如果有效,就等于先前没有结婚证的两个人结婚了,婚姻是无效的,一方抛弃了另一方,结果被抛弃方发达了,抛弃方眼红了,就去补办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