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内邮资已付日戳式样初探》周银
“邮资已付”邮政日戳是代资戳的一种,是表示邮资付讫的邮政日戳。原邮电部在1954年下半年做出规定,除决定继续采用在邮件上加盖“邮资已付”戳的办法,处理大宗邮件,还同时决定:从1954年12月8日,全国启用统一的国内邮资已付日戳,戳模为30×30毫米八角形,格式为三格不等距,中格较窄且分左、右两部分:左格长,为日期;右格短,为戳号。直至20世纪末期,我国的邮资已付邮政日戳逐渐为邮资机盖日戳所取代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1977年3月起将国内邮资已付日戳改为三格等距,文字采用等线体,中格不再分格,戳号从原中右格位置移至下格。1985年7月27日邮电部规定邮资已付日戳分为国内、港澳、机要通信、国际4种。外形不变,戳面布局与1954年规定相仿,恢复较窄中格。除机要通信邮资已付日戳外其余3种在下格地名下不刻局所名或编号,改刻邮政编码。但北京的日戳除极个别外继续使用局所号,未刻邮政编码。一些地方的邮资已付邮政日戳虽加刻邮政编码,但仍为三格等距。一些邮局使用非规范的邮资已付日戳,如回字(腰框式中格)、类似于邮资机符志的组合式邮资已付戳,少数将局名和邮政编码同时标注。
在经过北京邮局1992年1月1日起正式试用(实际从1991年就有支局试用)的基础上,邮电部1992年6月17日决定将多种邮资已付日戳合并为2种,除保留机要通信邮资已付日戳一种外,将国内、港澳、台湾、国际4种邮资已付日戳合并为中、法文对照的“邮资已付T.P.”日戳一种,戳面布局不变,TP为法文“TAXE
PERCUE”的缩写。并要求在1993年6月30日前更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