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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有的时候也很任性!

2017-09-14 21:03阅读:
隋文帝有的时候也很任性!

婉如清扬
早在大隋开国之初,隋文帝就已经委派高熲苏威等人制定新律,而且也面向全国颁布实施。只是有各个地方上执行力度不一,对法律条文的解析也不一致,有的时候罪行相同,但是判决并不相同,隋文帝下制书要求纠正这种乱象,命令各州死刑犯的案件,要移送大理寺复查,复查完毕后,呈奏尚书省裁决。几年后,他又下诏书要求判处死刑的罪犯,要呈奏三次,才能行刑。
看起来,在大隋犯了罪的人要改过的机会还是挺多的,但是事实上也只是看起来美好而已。隋文帝有心作为不假,但是他的某些做法,真的很难让人对他产生强烈的认同感。
先看看他怎么看待盗贼。
隋文帝有的时候也很任性!
(网络图)无论什么时候,盗贼都是会有的,所谓路不拾遗的大同社会,也只是存在于梦想之中罢了,只要人性劣根不除,小偷小摸就不会绝迹。隋文帝很恨这些不劳而获的家伙,他下令凡是偷窃一文钱以上的人都要处死,而且是在闹市,让所有的百姓观刑,并且要暴尸街头,亲人不准收尸。曾经有三个人一起偷了一个瓜,事后被抓,结果这三人就都被立即处死。
三人偷一个瓜就当即处死,这未免太过严苛了点。正如闰土所说,过路的人口渴了,摘个瓜吃不算偷。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又不是金瓜,犯不着上纲上线!何况还是三人一起,又没有以盈利为目的,凭什么就应该死呢?不过,没什么理由,偷东西就该死。而且死在这法令上的人还不止一个。
这逻辑怎么都不通,于情于理都不合理。咱平民百姓,个个是张百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闹险。隋时百姓血性未除,侠义之士拔刀相助总是常有的事。在人心惶惶的时候,出现了几个侠客,他们最终让隋文帝开了金口
,改了法令。
他们本身都是良民,看着枉死的人特别多,就要替冤死的人出头。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劫持朝廷命官,让官员们传话,否则要他们脑袋。官员们也并不都是傻蛋,都清楚这法令完全是抽风,但他们平时不敢,为什么不敢呢?
因为他们本身头上也有紧箍。
隋文帝希望自己的官员们都尊敬长官,提高办事效率,但是冷眼旁观好多年,他发现各部门都有问题,下属们往往都很不听话。为了改一改他们的毛病,他下诏书:“各主管部门给属官定罪,情节严重的,可以法外施杖刑。”这一法令一出,都跟着比谁更狠,把遵纪守法当懦弱无能。
别以为只有小官小吏被上司打,他们的上司也有天天被皇帝打板子的可能。
隋文帝盛怒之下会杀人,劝都劝不住。曾经有一次,六月大热的天,不知道哪个吃饱了饭的惹怒了他,他直接就要派人拿起大棍子施杖刑。大理寺少卿赵绰苦苦劝谏,六月并不是杀人天,但是隋文产帝认为六月虽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却也有雷霆震怒之事,自己身为天子,代天行事,怎么不可以?最终,还是把那人杀了。
如果说这个不知名的倒霉蛋是因为惹怒了皇帝该死的话,那么刑部侍郎辛亶就很无辜了。
话说某一天他穿过红色的裤子,文帝并没有亲见。但是因为民间风俗说穿红色裤子就可以官运亨通,于是,文帝认为这是妖术,宣辛大人进来,就要砍他的头,辛大人自然是摸不着头脑。赵绰吓了一身冷汗,他明白皇帝要杀人了,赶紧想办法救人。他搬出法律,说没有哪一条不允许人家穿红裤子,文帝也很强势,认为这件事情关系太大,总得死一个,既然赵绰不舍得辛大人的脑袋,那就要他抵命,赵绰不低头,哪怕是在朝堂之上,衣服都剥掉了,刀就架在脖子上时,他也不嘴软。文帝气得拂袖而去,好半天都不出来,赵绰还不求饶,最终在独孤皇后的劝说下,隋文帝向赵绰道歉,并赏了他三百段布帛压惊。
不过,晚年的文帝早已经喜怒无常,不根据法律条款量刑定罪。用了劣质钱的百姓,杀;武官衣冠佩带不完整,御史没提意见,杀;谏议大夫求情,杀;将作寺圣收麦杆延期,杀,武库令收地方官的马鞭鹦鹉,杀;接待蕃邦客人的客馆里有马屎,仆人在毡子上赌钱,全部杖杀!
权力已让他疯狂,哪怕是他自己的儿子蜀王杨俊因为用国库的钱造宫殿府库,结果也被他罢职回家,并且长时间不理他,甚至在他上表谢罪之后都并不原谅。这点就连旁人都看不过,但是隋文帝说了一句:“何不别制天子儿律?”
不会专门制定用于天子儿子的法令,看起来的确公正无私,但是过度解读,也是不合适的,只是,在他看来,他是天子,他就是法。(婉如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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