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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小饭桌”不可忽视的隐患

2007-06-16 11:13阅读:
   “家庭小饭桌”不可忽视的隐患
   李晓东
  随着夏季高温到来,“家庭小饭桌”卫生隐患的问题己引起市民的关注。舆论反映:“家庭小饭桌”目前存在卫生隐患、安全隐患、噪音扰民等诸多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关注并解决“家庭小饭桌”因管理滞后带来的问题。
  一丶卫生普遍不合格。“小饭桌”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健康证,特别是厨师未经体检丶培训,多数未配备攴具消毒设施,餐具不能定期消毒,生熟食及厨具没有分开,管理者与孩子的攴具混用……厨师、管理者或就攴的学生中有一人患传染病,就会迅速传染其他的孩子。
  夏季高温,饭菜易馊,特别是隔夜的剩饭剩菜,尽管保存在冰箱中嗅不出馊味,但己产生大量细菌,并无营养价值。而消化能力不强丶抵抗力又弱的孩子们一但食用这种饭菜,健康便会受到直接影响。
  二丶从业者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数从业者为下岗、退休人员或进城农民工……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经验、卫生和食品营养知识,懂儿童心理的更少。
  三丶营养搭配多不均衡。小学生年龄小,抵抗力低,并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要考虑有间食和午餐的营养搭配,还应做到科学烹调和卫生操作。而“小饭桌”更注重从成本角度考虑,仅限于口味让孩子吃饱,长此下去,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四 、“小饭桌”多数无证经营。“小饭桌”几乎都无《工商营业执照》、《卫生防疫证》,从业人员也大都没有《健康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也更无从谈起了。
  六、场所普遍狭小。“小饭桌”多分布于学校周围的居民楼内。经营场地普遍狭小,为了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效益,经营者只好“见缝插针”地加桌加凳十分拥挤,加之有的楼内光线暗,孩子们的就攴环境不容乐观。一旦出险情,安全也无法保障。
  五 丶收费价格无标准。不同地域(距离学校远近
)、不同环境(就攴环境)丶不同档次(饮食标准)造成了不等的收费价格。“小饭桌”之间为竞争“生源”而压低收费价格,随后就在饭菜质量上“堤内损失堤外补”。家长希望“小饭桌”收费便宜而且质量好,从业者则想以最小投入获取最高额的回报,两者很难达到完美统一。
  七 丶监护责任不明确。孩子在“小饭桌”一但因监护不到而发生安全意外,或饮食中毒等事故,争执在所难免。因为“小饭桌”没有合法身份,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一但事故发生,双方协商不妥,即使通过诉讼,经营者若无力赔偿,也很容易留下纠纷隐患。
  八丶监管缺位。“小饭桌”既没被纳入教育部门监管,又没有被纳入家政类归劳动部门监管,卫生部门没为其发放卫生许可证,工商局也没有为其发放《营业执照》……“小饭桌”成了“四不管”。也就意味着无人去监管“小饭桌”,就攴的孩子们安全无保障。
  几点建议:
  1.应引起有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毕竟“家庭小饭桌”事关千家万户,孩子们更是祖国的未来,在这件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上,我们的领导干部即使多操点心丶多费点力甚至多拨些款,也是大得民心的明智之举。
  2.适时规范“小饭桌”。鉴于“小饭桌”对孩子们的上学、就攴提供了方便,对无遐照顾孩子午攴的双上班家长己成为不可或缺的务形式,大大缓解了众多居民接送孩子并安排午攴的压力,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全部取缔的条件。最好根据规范、完善、提高的原则,采取扶持的政策,对现有的“小饭桌”进行整治。对己有一定场所,规模丶硬件设施以及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小饭桌”予以保留,重新履行手续丶登记注册丶纳入有关部门管理,立即对其从业人员体检,要求持证上岗,并逐步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符合专业要求。对各方面严重不符合条件的“小饭桌”,逐步取缔,以减少隐患。
  3.走市场化丶规模化之路。既然中学丶大学有食堂,成人有饭店丶酒店,“小饭桌”也完全可效仿。只是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对两者的经营管理政策在目前尚应有所区别(中学丶大学食堂有政府的大量投资;饭店丶酒店有较高的利润回报率)。而各级政府对“小饭桌”尚没有投入,恐怕三五年内也难有可观的安排,因此,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小饭桌”,不失是个好办法。对其减免管理费丶税费,扶持其健康成长,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参加有关险种的保险。“小饭桌”一但发生安全意外,或饮食中毒等事故,由保险部门及时理赔,避免经营者因无力赔偿而与当事人纠纷。
  单家独户的“家庭小饭桌”只是个过渡,相信有政府的大力扶持,一种更方便孩子和家长的安全丶卫生丶规范的“大饭桌”一应会很快产生,广大的家长和孩子们在期盼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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