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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午后,泡好一壶茶,我捧起了许久未看的《月亮与六便士》,享受阅读带来的片刻宁静,呼吸字里行间透着的芳香和自由。
阅读是一种习惯,养成了,就戒不掉。这种习惯,是在上学时养成的。那时的我,除了上课,就是泡在图书馆里。记得,看了最厚的一本书是罗曼·罗兰的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124万字,很多次都读不下去了,可坚持再坚持,居然也看完了。恋上阅读,则是近几年的事,稍有闲下来的时光,独处的时候,就想捧一本书,然后,慢慢地进入书中的美妙世界。
我习惯慢读、深读,一本小说,从序言到后记,可以看很多天,而且一定要原原本本看完,不落一页,否则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生怕漏掉一个情节就不完美了。
阅读的初始,我做过一件“傻事”。为了提醒自己每天读书,我建了一个成员只有自己的“打卡”小程序,每天看书、拍照、上传、写心得,然后看着超越了百分百成员的“战绩”,内心竟有种小窃喜。平淡忙碌的生活,因为阅读,而自得其乐,仿佛一首牧歌,充盈着奇异的美。
阅读是一种孤独,守住了,就是一辈子的享受。
不知从何时起,我买齐了余华先生的整套小说,他的《活着》讲述了一个老人一生凄凉的故事,当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仅剩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地活着,是生命意志的呐喊;他的《第七天》,呈现了一个人死后看到的世界,无论现实如何,总会有一方净土留给那些善良的人;他的《兄弟》《在细雨中呼喊》,都给人一种压抑感,以至于每看完一本他的作品,我都需要看些其他作者的书来舒缓内心那种无法言喻的情绪。然而,过不久又会忍不住想看下一本,仿佛被迷住了心窍,心甘情愿被他文字中的孤独所包围。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时有这么一句话:“安度晚年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跟孤独签订体面的协议。”当枪林弹雨的日子不再,晚年的上校在狭窄的小作坊里,专注地制造小金鱼,哪怕视力受损,也不以为然,这是达到了心灵的平静。当你学会享受孤独时,你就能享受灵魂无拘无束的自由。
阅读是一种修行,入境了,就是最优美的人生。
毛姆在他的《读书笔记》里曾说过,阅读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助你谋生糊口,不能教会你驾船,也不能告诉你如何发动一辆有故障的汽车,但阅读将使你的生活更丰富,更充实,圆满而感到快乐,如果你们真能享受这些书的话。
所以,当读到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时,我会忍不住笑,又不自禁流泪,因为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关于爱的事,“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珍惜每一个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刻,因为如果“失散”了,就再也找不回。阅读为我们的生命,添加了很多看似无用、实则有大用的东西。
阅读之美,在于探求未知。它可以让我们从纷繁复杂的现实进入一个超然脱俗的境界,可以跟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发生交流和碰撞,我们不仅在过自己的一生,也能体会到别人的一生,体会别人的视角和思考,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真正的阅读应该是一种深刻又愉悦的体验,是找到了自己,更塑造了自己,让自己拥有了一个有趣的灵魂。
我合上书本,想起了这一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愿往后余生,有书为伴,既看得见一轮明月,也望得到浩瀚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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