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第四十三回,西门庆拣了个大便宜。商人李三、黄四欠了西门庆一百五十两银子,因无银偿还,只好拿了四个金镯子抵算。按明初官方规定,一两黄金抵四两白银,习惯上称“四换”。不过金价上升很快,到《金瓶梅》问世的万历年间,金银比价已升至六、七换。四个金镯子共重三十两,按当时的比价,约值白银二百两,见钱眼开的西门庆焉能不喜出望外?
中国人用黄金的历史,可以上推至殷商时期。翻翻先秦文献,总能见到用金的记载。不过据学者考证,春秋时的“金”多半指铜。如楚国赐“金”给郑国,要对方保证:只制乐器,不造兵器。可见这里的“金”指的是铜。
但“金”有时也指黄金。如战国及汉代的文献中,“一金”常指一斤黄金,与一万钱等值。当时的一万钱可买米五六千市斤,按时下米价,约合人民币一万二至一万八。——只是汉代的“斤”为248克,照此折
中国人用黄金的历史,可以上推至殷商时期。翻翻先秦文献,总能见到用金的记载。不过据学者考证,春秋时的“金”多半指铜。如楚国赐“金”给郑国,要对方保证:只制乐器,不造兵器。可见这里的“金”指的是铜。
但“金”有时也指黄金。如战国及汉代的文献中,“一金”常指一斤黄金,与一万钱等值。当时的一万钱可买米五六千市斤,按时下米价,约合人民币一万二至一万八。——只是汉代的“斤”为248克,照此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