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感觉很不解,自己未婚同居固然不好,但是也没有触犯法律啊!
据她说,自己和男友同居期间,一次俩人在宿舍亲热,被一人偷窥到,于是前来要挟、勒索钱财。男友害怕坏了名声,给对方给了一笔钱。接着,那人又来敲诈她,她便报了警,当地司法部门以敲诈勒索罪给那人判了刑。事后,此事在小县城成了一个“新闻话题”。她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的这次“非典型性”经历,竟然成了自己当警察的最大障碍?
对于同居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
①同在一处居住;
②指夫妻共同生活。
一些专家给现代的“同居”这样的定义:
①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
②试婚;
③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实婚姻。
《中华人们共和国婚姻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