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草诀歌》解释: 十朱知奉已,三口代言宣。左阜贝丁反,右刀寸点弯。

2011-05-21 06:02阅读:
王羲之《草诀歌手书》
十朱知奉已,三口代言宣。左阜贝丁反,右刀寸点弯。
曾差头不异,归浸体同观。孤殆通相似,矛柔总一般。

1.十朱知奉己,三口代言宣: 字的写法:上写十,下写朱,十的第二笔和朱的第一笔连写;上写三,下连笔写口就成为字,代言宣:代替言字宣布自己的存在。
2.左阜贝丁反,右刀寸点弯:是说左边的耳旁和贝旁好像反写的丁字; 在右边的刀旁和寸旁的写法:上为一点,下为横折钩。
3.曾差头不异,归浸体同观:“字的起首部写法相近似; “(归)和两个字右半部写法相同。
4.孤殆通相似,矛柔总一般:“两个字很相似,左旁相似右旁有差别; “总体上看很相像。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