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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猖獗:俞大猷奉命东南平倭

2020-08-10 07:30阅读:
倭寇猖獗:俞大猷奉命东南平倭 倭寇猖獗:俞大猷奉命东南平倭
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俞大猷提升都指挥佥事。
同年冬,鞑靼部首领俺答汗入侵山西北部,朝廷诏谕天下,选举武勇之士,俞大猷报名应选,毛伯温介绍俞大猷给宣大总督翟鹏。俞大猷到大同,率军拒敌。“东路将军欲为马革裹,西路将军欲为铁锄埋”(见《饮马长城窟》),北边寒冬,征战艰辛惨烈,但将士视死如归。翟鹏并未重用俞大猷,故辞归。毛伯温荐俞大猷任汀漳守备。俞大猷慨叹:“何日扫清俺答尘,复当饮马长城窟”(见《饮马长城窟》)。
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俞大猷在汀州府,击溃海贼康老等,俘获三百人。因功擢广东都司佥事。
斯时,新兴、阳春、恩平一带侗民屡叛,总督欧阳必进以平定侗民事付俞大猷。俞大猷亲带数人遍诣诸侗民,晓以利害祸福,侗民畏服。侗民中有苏步青者,力能格斗猛虎,为叛乱首恶,俞大猷格杀了他,招降渠魁,数邑得以安宁。
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右副都御史朱纨巡视福建,荐俞大猷为备倭都指挥。适安南都统使莫福海卒,其子宏瀷、正中互相仇杀;其大臣范子仪妄言,宏瀷已死,迎正中归国,趁机剽掠钦、廉诸州,岭海骚动。欧阳必进奏留俞大猷讨贼。俞大猷率军“追战数日,生擒子仪弟子流,斩首千二百级”
。传檄,莫宏瀷杀范子仪,函首来献,外患平息。严嵩抑其功不报,仅赏银五十两。
是年,琼州五指山黎民那燕,唆使感恩、昌化诸黎共反,欧阳必进檄俞大猷讨之,朝议以俞大猷任崖州参将,会同广西副将沈希仪诸路军围剿。俞大猷对欧阳必进言:“黎亦人也,率数年一反一征,岂上天生人意?宜建城设市,用汉法杂治之。”欧阳必进采纳其议,俞大猷遂单骑入峒寨,与黎民约法,招降三千七百余人,海南遂定。
元末起,至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倭寇活动十分猖撅。倭寇源自日本南朝。十四纪末叶,日本北朝的足利氏征服了南朝,统一了日本。南朝一批失败后的武士,流亡海岛。他们勾结一批商人和破产农民,流窜到中国沿海,名义上是做生意,实则走私和掳掠,无恶不作。至明中后期,倭祸严重,江浙首当其冲,受害最烈。倭寇与东南大陆当地不法分子相勾结,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消灭倭寇,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明朝开始委派官吏,加强海防,展开抗倭斗争。
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倭寇大肆侵扰浙东沿海。由兵部推荐,诏移出身贫寒、靠战功擢升为广东都指挥佥事的俞大猷,从广东带兵到浙东、苏南平倭,受命为宁(波)台(州)参将。
当时,倭寇已破宁波昌国卫、绍兴临山卫,转掠松阳,不到一个月,竟连袭浙东大部分地区,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根本没有把明军放在眼里。
俞大猷到任后,立即派出小分队进行侦察,发现倭寇的流动性非常大,今天在此地,明天又在彼地,其主要接应的方式是战舰随行,每到一处,就下舰登陆,抢掠后,乘舰而遁。浙东地区地势复杂,水路又多,自然给明军的追剿带来了很多麻烦。
在分析敌情后,作为一个智谋出众的军事将领,俞大猷认为,明军主要的战术不应该是尾随追击,那样只能在倭寇背后打转转,总也追不上。最好的办法,是清理河道上的敌舰,令敌回救,然后以重兵逐之下海,边逐边击,并事先在沿海布下舟师,形成包围之势。有人表示反对,说如断倭退路,必定会使倭寇全力内袭,攻入腹地,为患甚重。
俞大猷据理力争,他说:倭寇毕竟是入侵之敌,他们之所以敢来犯我疆土,乃仗着舟舰可载其逃,一入海就无法追赶,所以,他们从来都只在沿海骚扰,如果他们深入内地,和海上失去联系,就如丧家之犬,必被我大军全剿。因此,只要灭其战舰,其必返救,一救则正入我彀中,正应兵法,攻其必救,如何不胜?俞大猷的方略受到了上司的支持。他被授权调集福建沿海的明军舟师,以福建制造的楼船分布沿海岛屿,伺机率领精锐部队沿河道突袭倭寇战舰。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三月,俞大猷率闽中楼船,突击普陀山的倭寇新巢。时徽州人王直勾结倭寇进犯镇海关,遭到明朝守军的反击,退据金塘岛,集聚于沥港。由于金塘岛形势险要,官兵一时难以攻克。次年三月,浙闽提督王抒缜密地侦察金塘岛地形后,制订了周密的作战计划,遣参将俞大猷从沥港正面进攻,参将汤克宽从西堠门堵住倭寇退路,采用两面夹攻的战术,配合戚继光、邓城等将领,以福建楼船战于宁波、绍兴、松阳诸郡,焚舟数十艘,斩俘敌千余人,一显楼船的威力。
这场战斗,也是舟山抗倭历史上首次大捷,影响深远。为此,俞大猷把沥港改称为“平倭港”。当地百姓,为了褒扬俞大猷抗倭的业绩,又在沥港建立了“平倭碑”,以供后人瞻仰。(该碑现为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直等余贼逃遁,俞大猷竟遭停俸。
果然,窜入陆上抢掠的倭寇,不得不回军营救战舰,并拼死突围与海上战舰会合。明军按照俞大猷的布置,陆地的张经军队举帆出海追击,与埋伏在海中的俞大猷舟师,在松江一带形成前后夹击的合围圈,聚歼逃窜之倭寇,取得了抗倭史第一次大规模的胜利,俞大猷才予俸如故。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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