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要闻解读:狂奔的地产,能有几多愁! 2008-01-08 12:14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280515384 ★1.8股市要闻解读★ 《国 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指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政府正式对牛气的地产业宣战: 1、对闲置土地,特别是收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迎来新一轮的调控厉政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