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买房不懂规矩可要赔死你
2008-01-13 19:42阅读:
澳洲买房不懂规矩可要赔死你
这次又到澳洲小住了10天,我的朋友托尼在吃饭时,告诉我一个华人在澳洲买房的小故事。
在阿德莱德市,有一位他认识的来自浙江的张太太,已在那里居住半年多了,最近几个月,一直委托经纪人帮她挑选房子。看了有不下二十多套房子,终于在西区看上了一套80万澳元的别墅,5年的房龄,花园900平方,不错了,有一亩半大的土地了,中国人就是喜欢买地大的房子。
于是她付了5%的定金并签了合同,让她国内的老公筹措资金,准备一个月后签约付款。三周后,张太太突然变卦了,她的小姐妹们对她说,在澳洲,房子都要买在城市的东区,阿德莱德也不例外,因为东区的环境好,商业也繁荣,特别是名校如云,对孩子的教育有极大帮助。
张太太找到了经纪人,说要退房了。经纪人说她不守信誉,还说了一大堆的话。张太太英语又蹩脚,心里又急,听不清楚经纪人在说什么。于是请来了一位翻译与经纪人进行交涉。经纪人告诉翻译,张太太这套房子要退的话,前提条件是等他再次卖出后才可以办理手续,同时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
原来在澳洲买房有这样的规矩,购房人看中了房子后,首先向经纪人提上offer(开价申请),等经纪人征得房东认可后,于是通知购房者来签约并支付5%的定金。签约后两天内为cooling期,即冷静期,如果购房者有反复,房东可以无条件的接受退房。
过了cooling期限就不能退了,如果购房者还要提出退房,非但已付的定金要没收,还要赔偿房东的相关损失。例如,赔偿这套房子从原约定的交房期,到再次卖出后之间的,房屋总价的银行贷款利率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