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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垃圾分类,有奖还得有罚

2019-06-11 17:15阅读:
2019-06-11海峡导报
钱夙伟
推进垃圾分类,有奖还得有罚
若有人没切实落实垃圾分类,将垃圾混合投放,会有什么后果?近日厦门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Y物业公司聘请的保洁人员唐某清理垃圾时,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思明城管根据规定对物业公司处以罚款10100元,对公司负责人林某及保洁人员唐某各处以罚款1010元。但由于上述被处罚人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罚款缴纳义务,思明城管遂向思明法院行政庭申请执行。现案件顺利执行到位。(6月9日台海网)
这样一张数额不小的罚单,无疑有警示意义。不容讳言,不少人可能没想到违反垃圾分类会有如此重罚。虽然垃圾分类管理造福于市民,分类投放本就是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但不少市民还缺乏相关的意识,这让垃圾分类的推进遭遇不小的阻碍。面对这样的现状,现在不少地方对于市民文明和规范的分类行为给予相应的物质鼓励,以此促使更多的人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应该说,这既是务实之举,也确实是现实的需要。
同时,如果只有奖励而没有处罚,也可能让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失去敬畏,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和单位,也缺乏必要的约束,让他们以为垃圾分类不是刚性的要求,以至难以形成习惯。正因此,现在一些地方尽管实施奖励政策,但状况不尽如人意。甚至还有人不把奖励当回事,好像不拿奖励,垃圾就可以混杂投放。
从“人人都是垃圾生产者”到“人人都是垃圾分类者
”,固然可以辅之于不断创新的激励措施,但对于违反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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