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拦截外来生物“偷渡”须筑牢法律防线

2019-07-16 18:26阅读:
2019-07-16中国商报
钱夙伟
拦截外来生物“偷渡”须筑牢法律防线
近日,青岛、杭州、广州等多地海关查获了一批试图邮寄进入我国的蚂蚁。其中,青岛、杭州海关所查获的活体蚂蚁是以邮件方式从海外试图运至国内,用途是作为宠物进行饲养。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在“蚁友”圈,蚂蚁的来源包括国内网络购买、野外捕捉和海外购买等,其中从海外偷运蚂蚁至国内已经成为不少“蚁友”满足自己好奇心的重要方式。另外,在国内的某些购物平台上,也有商家在公然销售“进口”宠物蚂蚁。
  近年来,国内爬宠市场日趋火爆,不少年轻人为彰显个性,选择饲养昆虫类、爬行类、节肢类动物作为宠物,如蛇、蛙、蜘蛛、甲虫等活体动物,网络“海淘”则成了主要购买途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相关规定,活体昆虫属禁止邮寄进境物品,未经检疫审批不得通过邮寄、携带方式入境,如果“偷渡”入境则涉嫌违法。此外,在饲养方面,如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饲养蚂蚁等“宠物”也属非法。而一旦这些外来物种进入野外,则可能对生态平衡造成影响。
  实际上,外来入侵物种不断繁殖、扩散,严重威胁到了森林、草原、农田、水系等生态系统,具有极大危害性。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外来有害生物的不断入侵导致蔓延范围、经济损失呈现出不断扩大和加重的趋势,所引发的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问题对我国的生态系统带来了严峻考验。据统计,因外来入侵物种危及本地物种生存、破坏生态系统,我国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00亿元。
  为了拦截有害外来生物,《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都有明确规定,引进国外物种需多重审批,否则涉嫌违法。但现在的问题是,尽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情况加剧,但我国目前专门针对生物入侵的法律仍有空白,法律的空白使执法缺乏明确的依据。尽管根据相关法规,“违规买卖蚂蚁的双方和网络平台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执法的主体、手段以及相关的罚则却并不明确,这也使得“海淘”外来“另类宠物”的现象愈演愈烈。
  因此,拦截外来生物“偷渡”,急需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的威慑力,构建一条牢固有效的法律防线,也唯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有可能将有害外来生物阻截在国门之外。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