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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被罚”有示范意义

2020-09-17 18:15阅读:
2020-09-17人民公安报
钱夙伟(浙江省湖州市)
“遛狗不拴绳被罚”有示范意义
9月12日,陕西西安警方再次向社会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人,此次曝光的10人均因遛狗不拴绳被查处。而其中一名犬主在被民警纠正遛狗不文明行为时,发现其已是第二次被查到遛狗不拴绳,此前就已写过保证书。就此,西安警方开出了首张因遛狗不拴绳的罚单,处罚犬主200元。
现在各地都有相关的地方立法出台,诸如遛狗不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的,最高可以处以1000元罚款。对于烈性犬敞放伤人等恶性事件,更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西安警方开出的这张罚单,显示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绝不姑息、动真格将文明养犬纳入法治轨道的决心。既满足市民养犬的需要,同时又导入规范、文明养犬的轨道,并非小题大做。文明养犬,既要靠自律,更要靠法律的如影相随,尤其是面对“狗患”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的威慑力不可或缺。从这个角度讲,西安警方的这张罚单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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