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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风貌建筑应纳入保护名单

2021-05-15 17:48阅读:
2021-05-18中国建设报
钱夙伟
历史风貌建筑应纳入保护名单
据媒体报道,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公布第五批19处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其中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3处。
据了解,为更好保护、开发历史风貌建筑,厦门市对1949年以前建造,具有历史意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造型别致、选材考究、装修精巧的单体建筑以及1970年以前建造的群体建筑,进行深入探究与挖掘。加上前期认定的四批历史风貌建筑,目前全市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共468处。
“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作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重要举措,是现实的需要。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尽管有着文保法这样重量级的“保护伞”,仍有不少文物建筑惨遭拆毁厄运。历史风貌建筑不是文物,因为没有文物的“名头”,在城市建设中随意被毁的现象更为普遍。相比之下,没有文物“身份”的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和突出。
毫无疑问,有着文化和历史内涵的历史风貌建筑是一座城市凝固的记忆,也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对历史风貌建筑而言,是否拥有文物的“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其不可再生的价值。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将愈发体现出来。
“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利用更加规范有序。依据“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厦门市已建立日常保护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数据库。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护修缮过程中,将参照历
史风貌建筑单栋建筑保护设计,聘请国内有资质、有经验的建筑设计单位,逐步完成保护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处历史风貌建筑。
进一步说,既然公布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就要配套相应保护和管理制度,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只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中的疏忽和漏洞,才能确保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切实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
历史风貌建筑应纳入保护名单
“历史风貌建筑”应纳入保护名单
2021年5月14日潮州日报
钱夙伟
近日,厦门市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共有19处,其中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共有3处,分别为思明电影院、思明区道平路4号住宅、公园南路2号综合楼。(5月13日《海峡导报》)
为了更好地保护、开发历史风貌建筑,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1949年以前建造的,具有历史意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造型别致、选材考究、装修精巧的单体建筑以及1970年以前建造的群体建筑,进行深入探究与挖掘。加上前期认定的四批,迄今为止,厦门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共有468处。
“历史风貌建筑”并非就是文物。于急功近利的时风之下,就算是文物建筑,尽管有着文保法的“保护伞”,也不知有多少已惨遭拆毁噩运。而因为没有文物的“名头”,即使是“历史风貌建筑”,在城市建设中肆意被毁,更是普遍现象。显然,目前于没有文物“身份”的“历史风貌建筑”,其保护的任务或更突出。
有着文化和历史内涵的“历史风貌建筑”,是一座城市凝固的记忆,也是宝贵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价值。况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文物和文化的价值,或会愈益地体现出来。
也因此,“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将使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更加规范有序,比如,依据“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厦门建立了日常保护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数据库。在保护修缮时,将参照历史风貌建筑单栋建筑保护设计,聘请国内有资质、有经验的建筑设计单位,逐步完成保护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处历史风貌建筑。
“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说到底是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责任制。既然纳入保护名单,就要配套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也因此,任何管理中的疏忽和漏洞,都将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确保保护措施的及时和有效。
显然,纳入保护名单,将让每栋历史风貌建筑的“身份”更加明确,享有了受到特殊保护的“特权”,因此,“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制度,也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一把必不可少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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