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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与法

2024-05-07 15:44阅读:
律与法
2024/5/715.19
古代那个东西不叫法,叫律,如,大唐律。
律就是一种管理条例。公司的啊,学校的啊。其目的是规则被管理的层。如,员工,学生。
有两个特点:
一,律不是涵盖所有人,所有层的。如,大唐律,不涵盖皇帝的。学校管理条例,不涵盖校长甚至老师的,对学生的。企业管理条例,不涵盖老板的,甚至高管的,管理层的,主要是对员工的。大唐律也是,不仅不涵盖皇帝,甚至高官,一般的官都不同的,主要是对民的管理约束。刑不上大夫。
二,律的约束是灵活的。如,犯律了,皇帝说没事,就没事了。学生犯校规了,校长说没事就没事了,员工违反管理条例了,老板说没事就没事了,甚至都不用老板说,管理层说没事就没事了。

但,即使是古代的律,一旦设定也不会随意改的,样子还是要做个稳定有序的样子的。
而且,古代的律是指向宽容的,犯律了可以不处理,有管理方说可以不处理了。但不犯律是不能处理的。
这和一些极文明中的法律是不同的,一方面极文明的法律,是可以随意设定,随意改的,太随意,朝令夕改,层出不穷,让人没办法,这是我从不看法类节目和言说的原因,根本有问题。其他有什么意思。就如恋爱,认为是个女神,对方压根是个男的。之后的谈恋爱,就,很是自我的虚妄了。
一方面,极文明的管理法律是指向极度约束的,层是彻底对立的。古代律不是,古代律只是一种约束,但并不对立。如,校规,只是约束学生,虽然也未必科学合理,不是学生的公约,但不是刻意针对压制学生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如,苏时曾有法律,工人不上班,抓监狱。法很随意法了,针对的也不是约束,而是对立的压制压榨。就是奴隶和奴隶主体系的一种新形态。

法是个现代概念的,现代法,是众
议众审众定的,是一种为了自由和保障自由而妥协的秩序。
两点:
一,没有人在现代法外的,法律人人平等,因为这个法本身就是众议的守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层对其他人或其他层的管理条例。
二,现代法非常稳定,一旦众议众审,改变或完善,都需要很复杂的过程的。不能随意法。修正非常复杂。于是,就提供了稳定的秩序规则。

丧失立法众议众审众定根本的谈法治,不过是加强管理而已了,荒诞可笑也如前言,男性要和女性,才好谈恋爱,结果对方压根是个男的,太虚谈了。太荒诞了。

金州。2024/5/7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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